第A4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网友被迫发道歉帖后获释
· 未经审批 富商驾直升机空中“溜达”
· 这家彩票点又开出500万,第三次啦!
· “犀利哥”期盼
不再被打扰的生活
· 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酒后伤人被免职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3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酒后伤人被免职
  日前,延吉市政法委作出决定,对酒后打伤他人被全市通报批评的办公室主任王某,作出免职并调离政法委的处理。同时,延吉市政法委开展了为期10天的机关作风整顿活动。

  近日,延吉市委市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称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王某于2009年12月19日在其楼道内将正在检修线路的联通公司临时工李某打伤。延吉市派出调查组调查得知,刚满20岁的李某来自农村,受雇于联通公司在楼道内检修电话线路,属于正常工作,而王某当天下午是刚喝完酒后回家,在楼道内遇到正在工作的李某。王某辩称自己家中多次被盗,所以在楼道内遇到李某时怀疑他是小偷,而且李某拿不出工作证,于是报警,二人发生争执,过程中将李某打伤。李某被打成鼻梁骨折,两颗门牙松动。

  调查组随后来到延吉市政法委,针对王某平时的表现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王某在本部门同事中的口碑极差,很多干部向前来调查的人员反映王某平时一贯作风专横,“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更严重而且可笑的是,在王某起草的政法委内部文件中,“在没有组织部门的任何任命的情况下,他竟然将自己排在了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和副书记之前”,最后调查组认定,“他的种种行为已经在政法委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不满,有些干部甚至公开跟前来考核的同志讲:王某就是我们政法委的‘二把手’!”

  此后,延吉市政法委作出决定,免去王某办公室主任职务,调离延吉市政法委。据《新文化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