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热线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代签名,医院赔了15.5万
· 首饰店里抢金条 还没分赃就被抓
· 夫妻吵架 丈夫跳入铁网中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3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首饰店里抢金条 还没分赃就被抓
  去年5月20日下午5点多,一名歹徒在南京太平南路“明牌”首饰店抢走两根金条狂奔到店外,跳上同伙的摩托车后逃之夭夭。这起发生在闹市区的抢夺金店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南京警方仅用3天就在广西将4名歹徒抓获。

  去年5月20日下午,一个年轻人走进了太平南路明牌首饰店,他假装要买金条送礼,让营业员拿出装有金条的盒子,还故意对两根金条作比较。趁营业员不备,他抓起两根金条就冲出店外,跨上一辆摩托车的后座,早已等候的同伙加大马力扬长而去。

  光天化日下金店如此被抢,这个消息在南京引起了震动。警方迅速展开行动,5月23日就在广西将涉案的4人抓获。这几人并没有犯罪前科,除了主犯罗孙营是35岁之外,其余三人均不满30岁。

  罗孙营说,去年5月初,他们4个广西陆川县老乡在南宁市聚到一起,大家都说自己缺钱用,于是罗孙营提议去抢黄金。后来几人在江西南昌一家珠宝店抢了两根金项链,几天后他们来到浙江绍兴,又抢到三根金项链。

  很快,他们流窜到南京来,接着就制造了抢夺太平南路金店的案件。第三次得手后,他们迅速开车回到广西。然而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分赃,就被抓获。

  经过鉴定,他们三次抢夺到的黄金饰品,价值近12万元。近日,南京白下区法院以抢夺罪判处罗孙营有期徒刑12年半,罚金6万元;丘智等三人被判刑12年到10年不等,并处罚金。案件宣判后他们没有上诉,目前此判决已经生效。

  通讯员 白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