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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婶婶活活“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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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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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孩被婶婶活活“溺”死
  快报讯(通讯员 徐云 陈忠林 记者 马乐乐) 本想让侄儿放学后早点回家,可她一时气急,一巴掌将侄儿打昏。可悲的是,当侄儿倒地后,她误以为侄儿已身亡,将其推入河中“毁尸灭迹”,造成孩子溺水死亡的惨剧。近日,这个将侄儿溺死的婶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安徽人陈娟夫妇与堂兄嫂一家7年前来到句容,做一些小本买卖。2005年11月11日下午5时许,陈娟外出办事路过句容河边,见10岁的堂侄童童独自在句容河边玩耍,就上前大声呵斥,让其赶快回家。玩兴正浓的童童没理睬,沿着河边跑开了。陈娟一时气急,追上去对着童童头部就是一巴掌。没想到,童童当场晕倒在地。“别装了,起来。”刚开始,陈娟以为童童是假装倒地,她连推几下,童童没有反应,她立即俯身去探气息,当感觉童童已没有呼吸后,陈娟懵了,一下跌坐在地。稳定情绪后,陈娟乘周围无人,将童童抛入河中,接着又将他停在河边的自行车和书包扔到了附近的涵洞里。

  直到4天后,苦寻童童不着的童童父母在句容河边发现了童童的一只鞋子,童童的尸体才“浮出水面”。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童童系生前溺水死亡。陈娟听闻此消息后,当天就逃离了句容,一路南下逃往广州等地。到了2008年12月3日,陈娟在浙江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近日,句容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娟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童童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万多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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