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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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扬州人的
“日本战犯”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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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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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清水正夫” 本名冯贵朝,原籍扬州,1936年去日本谋生,战时成为一名中国劳工监工,战后作为战犯被判处死刑■日本人“猪八戒” 二战研究者,将寻访冯贵朝故乡;快报记者先行一步,揭开这个“战胜国国民”的战犯之谜,还原一段历史的真相
一个扬州人的“日本战犯”之谜
  花冈,是中国劳工遭受屈辱的地方,也是令所有有良知的人心痛和反省的地方。曾是刑场的共乐馆已被强行拆毁,但它抹不去中国劳工遭受的屈辱;400余箱中国劳工的遗骨被水泥封住,但它封不住他们抗争的呐喊和愤怒的控诉;清清的花冈川依然美丽,但谁能忘记它流淌着的是中国劳工的血泪……

  清水正夫,当时花冈中国劳工的一名监工,日本投降以后,在横滨BC级国际法庭,被判死刑。可是在清水正夫的口述书中,日本人却发现他原来是中国扬州人,本名冯贵朝。据日中友好交流协会秘书长林伯耀及“花冈事件”研究者、日籍华裔猪八戒(中文名)透露,在战争时期,协助日本军国主义的中国人很少见,而作为战胜国的国民,在国际法庭上被判决死刑的中国人更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那么清水正夫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昨天,林伯耀及猪八戒一行来到了南京准备前往扬州调查,而快报记者则先行一步找到了清水正夫的亲人,不料,揭开的却是一种窒息的无奈。

  快报记者 毛丽萍

  清水正夫被判绞首

  “老家的后面,有一棵大桂树。仔细一看,发现下面的树枝都捋秃了。‘怎么叶子都没了?’妈妈说:‘都叫饿极了的中国人吃光了。’当时我很吃惊,怎么连这种东西都能下咽呢?”这是日本人木村清目睹花冈事件的证言。

  其实在花冈惨案幸存者的回忆中也不难还原出那段“人间地狱”的生活: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只给吃一点橡子面和苹果渣充饥,没人能吃饱,而严冬时节,还要穿着单衣,穿着草鞋,在泥水中干活,彼此不能说话,否则抓住就打。

  “死人的事情每天都有发生,有的正干着活,就突然倒地死去了,最多一天死了20多人。高强度的劳动,一点点少得可怜的饭,我们都吃不饱,饥饿难忍。有人就乘日本人不在的时候,要求去解手,每天吃那么一点东西,有什么‘手’可解啊,大家都是想抓点野菜吃……”这是幸存者李体益的回忆。

  这样的日子实在无法忍受了,终于在1945年的6月30日,爆发了震惊世人的“花冈暴动”,中国劳工集体逃离魔窟,可是暴动最后失败了,不过也让很多日本人受到了震动:中国人不能随便被奴役!于是打骂稍有收敛。

  直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人突然对劳工们说:“中日友好了。”不久,美军占领花冈中山寮,当看到这里的劳工们一个个皮包骨头、多数人已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们大为吃惊,随行的记者举起相机,记录下人类文明史上这悲惨而耻辱的一幕。可悲的是,当这些中国劳工获得自由时,面对香喷喷的饭菜,常年“饿”着的肠胃一下子不适应“暴食”,居然吃撑死了很多人。

  而在整个花冈惨案中,同为中国人的冯贵朝的日子并不难过,因为他是一名中国劳工的监工。但在日本投降后,他受到了惩罚,在横滨BC级国际法庭与其他两名监工一起被判了死刑。

  从猪八戒提供的那张“横滨BC级战犯裁判判决(1948年3月1日)”书上,记者清晰地看到福田金五郎、伊势知得、清水正夫被判绞首,除此之外,还有2名被判“蹲大牢”20年的日本警察等。

  他的家乡——扬州“冯家庄”

  清水正夫被判死刑后,一封口述书引起了日本学者的注意:清水正夫居然是中国人。

  昨天,记者见到了这封口述书,有中日两国文字,纸的右侧清楚地注明了他的原籍及原名:出生地中华民国江苏省扬州南门外冯家庄(本籍),旧名冯贵朝。

  要知道,在战争时期,协助日本军国主义的中国人并不多见,而且作为战胜国的国民,在国际法庭上被判决死刑的中国人更是闻所未闻。为了弄清那段历史,日本研究者萌发了前往清水正夫家乡“一探究竟”的想法。于是,林伯耀给南京师范大学张连红教授发出了“求援信”:他(冯贵朝)出生于江苏省扬州南门外冯家庄。1936年11月,他和其他两个人(冯宝瑞、吴耀华)一起来到日本。最初居留在滋贺县彦根市做理发师。1940年5月,由滋贺县搬到秋田县了。1945年2月,和叫“菅原八重子”的当地人结婚。冯贵朝的家乡是否还在?他的亲人是否还在?

  接到张连红的转信后,记者开始了寻找。

  打114,找不到冯家庄,查扬州地图,也找不到冯家庄。至于冯贵朝,就更难找了,扬州公安反馈过来的信息让人绝望:根本找不到。

  但是,昨天记者还是执著地踏上了去扬州的路,雨下得很大。扬州地名办、扬州市档案局,这可能是唯一能找到线索的地方了。

  失望来得很快,扬州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佘义海查看了几份地图后,摇摇头:冯家庄很多,南门外的冯家庄是哪个不好说,而且现在也不叫冯家庄了,他对着1971的一份扬州地图画了很大一个圈,“应该在这里。”可是记者发现这个范围太广了,根本无从找起。

  午休吃饭时间,记者“堵”住了扬州市档案局档案管理处处长陈明及档案信息处处长蒋国法,两人热情地帮记者查了《地方志》《史志》后又是一无所获。“别急,我来帮你问问编地方志的一些老同志,也许他们会清楚。”一番电话下来,仍旧没有确定的线索,只是一位“扬州通”称有可能是冯庄,地名改变了,南大门外,应该指的是江阳中路附近,“是不是汊河一带啊?要不,你们去看看?”

  “GPS”导航中,记者却发现离江阳中路还有一个更近的冯庄村,会不会是这个地方?于是记者改变了主意,没想到“歪打正着”。“摸”进冯庄社区时,该社区副书记杨慧军也连称不容易。“我们这儿原来都是农村,现在城市化了,属于扬州的一个区了,你要找的南门外冯家庄应该指的是我们这儿。”据透露,冯庄村是由12个组并起来的,其中冯姓小组就有6个,分别是冯一、冯二到冯六,“以前叫农村大队,现在大队改成村,叫冯庄村,除了冯姓小组外,还有卞楼、纸坊、潘庄、武庄、厉庄、徐庄。”

  据透露,在冯家庄方言中,“家”只是口语中加入的,而书面上只叫冯庄,据说跟扬州市区的方言还略有区别,这也是扬州市地图上只能找到冯庄的原因。另外,冯庄除了社区还沿用这个名字外,周边小区并没有冯庄字样,只有紫阳苑、金阳苑等小区。指着外面一排排整齐的住宅房,还有一幢幢小别墅区,“这里以前都叫冯家庄,很大的一片,现在看不出一点点农村的样子了。”

  嫂子:冯贵朝是被父亲打走的

  凭借日本两字,凭借冯贵朝当时前往日本的时间,杨慧军很快“锁”定了“对象”:78岁高龄的冯贵玉老人。

  “认识冯贵朝吗?”面对记者的询问,冯贵玉有点茫然,“他当年在日本当监工,就是帮日本人做事的?”在记者的“启发”下,老人恍然大悟:“汉奸啊?听说过,听说过,他去日本时还是一个小孩子,现在如果活着的话应该是八九十岁了……不肯回来,说过得不好。”老人告诉记者,一个姓冯的人家开了一个茶馆,经常谈这事,“冯贵朝比较调皮的,别人家窗户里的油他都会捞出来喝掉,然后再把装油的瓶扔进去……好像14岁左右,他就到上海学剃头了。”老人还透露,冯贵朝入了日本籍,而且听说在当监工期间,欺压中国人。

  至于林伯耀信中提及的另外两人冯宝瑞、吴耀华,冯贵玉沉思了半天,“冯宝瑞(读“岁”音),知道吗?”一个女子如此提醒老人,并转过身向记者解释:在扬州方言中,瑞要读成岁。果然,冯贵玉脱口而出,“噢,冯宝岁啊,他在日本东京、大阪都开过店,好像还是什么华侨协会会长,1989年回来过,经常回来,他老婆是日本人,但他把她带回来入了中国籍,子女都在日本,现在他也去世了……可能还有2个侄子4个侄女活着,但是在不在扬州不清楚。”至于提及的吴耀华,老人没有印象,有人怀疑吴耀华是否应该为武耀华,因为与冯家庄挨得近的是武庄,“村里大多数人姓武。”

  意外的是,冯贵玉提到了正站在记者边上的冯卫军是冯贵朝的后人,“他是你爷爷的兄弟。”因为爷爷已经不在,冯卫军立即拨打他奶奶的电话求证,“有这么回事,但我没见过,那时我还没有嫁过来……冯贵朝,小名叫‘朝把子’”。

  冯卫军还有一个大奶奶,即冯贵朝的嫂子还健在。于是,记者又跟随着冯卫军来到了他大奶奶家:金阳苑185号。

  老人叫刘恒英,今年已经93岁了,戴着帽子裹着大衣坐在椅子上,一提“朝把子”,“死掉了!”老人反应很快,问“朝把子”叫什么名字,她摇摇头说想不起来,“是不是叫冯贵朝啊?”“差不多吧!”“知道他去哪了吗?”“作死……到东洋(日本)去了……秋田……学剃头……”虽然吐出来的字断断续续,但却与林伯耀那封信中提及的一个个要素都互相吻合。

  “(冯贵朝)不学好,偷人家东西吃,犯嫌,他老子打他,把他打得喊‘亲娘妈妈’还照打,他就跑掉了,再也没回来过。”老人说还是很早以前见过他,现在一点都想不起他长什么样了,“什么香瓜、菜瓜、莴苣等,只要能生吃的,他都会偷吃,不管是谁家的……不想种田,他老子打他……”

  老人的记忆并不多,可是她告诉记者,带走“朝把子”的应该不是冯宝瑞和吴耀华,几次张口却说不出来,她晃了晃脑袋,努力地想着,“是?叫什么来着……唉,想不起来了。”

  对于冯家庄当时一共去了多少人,老人也不清楚,冯贵玉称好像也就这两家,冯宝瑞是冯三组的,冯贵朝是冯四组的。

  清水正夫只是替罪羔羊?

  面对中国同胞,为日本效力的冯贵朝是否真的很“恶”?昨天,一直致力研究花冈事件的猪八戒透露,可能并不是这么回事。

  冯贵朝是1936年到达日本的,那时南京大屠杀还没有开始,他在日本开了个理发店,可是因为日本人都知道他是中国人,没有人去他的理发店理发,生意非常不好,为了糊口,他做起了劳工,当时从事的是最苦的挖土方修路桥的工作,同时,因为战争,日本大量青壮年被调往中国战场,就在这时,日本人发现了冯贵朝既会讲中文也会讲日语,于是就提携他当起了翻译,可能因为翻译当得不错,过了一阵后又被“升级”为监工。

  “那时候,日本普通老百姓日子都很穷的,像清水正夫,日子就更加难过了,所以他愿意当监工。”猪八戒告诉记者,当上监工后,冯贵朝收入增加了,还娶了个日本女人,1945年2月,他和菅原八重子结了婚,可是结婚仅4个月就被抓走了。

  当上监工的冯贵朝,到底对中国人凶不凶?猪八戒表示,根据调查,主要有两个版本:一是说他在花冈做监工的时候,经常打骂中国“劳工”,被称为最凶恶的监工之一;二是说他在日本人面前,会毒打、毒骂中国人,用鞭子抽棍子打,比日本监工还凶,但日本人不在的时候就对中国人很温柔、很亲切。”林伯耀希望大家能理解,“为了谋生,什么事都有发生的可能。”

  1945年,日本投降后,日本并没有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中国劳工,继续让他们在日本卖命,直到当年10月6日,美国军队进来,生活在人间炼狱的这些中国劳工才获得真正的人身自由,而冯贵朝则被抓进了监狱。

  为了推卸责任,冯贵朝所在的鹿岛公司花钱买通了律师,请律师把所有的责任都放到监工身上,声明公司没有任何问题。而冯贵朝是中国人,在监工中显然又是最弱势的,没有任何背景的他因此担当了大部分责任。

  1947年11月26日,横滨BC级国际法庭开庭,次年3月1日,判决出来,冯贵朝与其他两名监工均被判死刑,而“罪魁祸首”鹿岛公司的负责人却“逍遥法外”。“实际上,清水正夫是被利用了,可以说他是个替罪羔羊。”

  清水正夫后被释放,扬州家人期盼团聚

  判决出来后,日本几千人为3名被判死刑的监工们写“请愿书”,请求赦免他们。“其他两名监工各有上千封这样的请愿书上呈,但清水正夫只有一封请愿书,而且是她老婆写的。”猪八戒说,清水正夫对日本的“卖力”并没有得到当地日本市民的认可,最困难的时候依旧“孤身一人”。

  不过,幸运的是,被判死刑的清水正夫并没有这样离开人世,1951年,《旧金山和约》的出台“救”了他。《旧金山和约》签订后,联合国开始委托日本政府管理战犯,虽然强调获刑的一定要执行,可是,日本政府部门却没有按新政策实施,而是结合请愿书,于1955年(或1966年)擅自把他们全部放了,其中清水正夫也享受了这种“待遇”。

  在监狱呆了10年的冯贵朝从监狱出来,他的妻子菅原八重子并没有抛弃他,仍与他执手共同生活。“听说,清水正夫被放出来后,又操起了旧业,开理发店为生,但是理发店生意一直不怎么好……后来我又去秋田找过他,包括他曾经呆过的大馆市,但都没有找到,从此音讯杳无。”猪八戒告诉记者,

  冯贵朝搬到哪里去了?他们有没有生小孩?猪八戒说不清楚,也调查不到。

  也许是因为混得不好,也许是因为自己曾经帮助日本人做过事而愧对家人,冯贵朝自离开扬州老家后再也没有回家过,一点点消息也是冯宝瑞回家时才偶尔提及的。不过,血浓于水,扬州的冯贵朝家人非常希望能找到冯贵朝的后人,期盼着有一天会重逢。

  据冯庄社区的老人讲,冯贵朝父母亲共生了16个,但是只存活下5个,目前冯贵朝还有个妹妹活着,在上海。这两天,林伯耀、猪八戒一行就前往扬州冯庄社区调查,他们说要还原历史,还原一个真实的清水正夫,一个真实的冯贵朝。

  花冈惨案

  位于日本秋田县北部的花冈,是二战期间强制中国劳工做苦工的日本35家公司的135个作业场中的一个。

  1944年4月,身为国民党十五军六十四师一九一团二营五连上尉连长的耿谆,在河南洛阳与日本侵略军的作战中受伤被俘,同年7月,他与被日军强行抓捕的300名战俘、农民一道,经过七天七夜的海上漂泊,首批被押往花冈铜矿,被迫为“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之后,又有1945年4月的第二批600人,1945年5月的第三批100人被押赴花冈中山寮。这样,俘虏和被抓的三批共计1000名中国人,除中途逃跑和被迫害致死的,押上货船的有986人,实际到达中山寮的为979人。

  当年的花冈中山寮,被中国劳工称作“人间地狱”。中国劳工在当时的“鹿岛组”的监督下从事修改河道的苦役。劳工们住在用木片搭起的工棚里,每天15至16小时的超强度劳动,而以橡子面、苹果渣充饥。严冬时节,劳工们仍身着单衣,足穿草鞋,劳动于严寒和冰冷的泥水之中。严重的饥饿劳累,加上“鹿岛组”监工们的打骂摧残,每天都有多名劳工被殴打、虐杀致死,仅半年时间,就有200多人死亡。

  非人的待遇终于使忍无可忍的中国人决心以死反抗。1945年6月30日晚,在大队长耿谆的带领下,700名中国劳工终于暴动。劳工们打死监工,逃往中山寮附近的狮子森山。暴动震惊了日本朝野,警方出动两万军警围捕枪杀,翌日,余生的中国劳工全部被俘,他们遭到更为残酷的变本加厉的迫害。酷暑7月,中国劳工被捆绑双手,跪在铺着石子的共乐馆广场上,三天三夜不给吃喝,日晒雨淋,侮辱毒打。几天过后,广场上尸体遍地,其惨状目不忍睹。此后,耿谆被以主谋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改判无期徒刑),另有12人被判以时间不等的有期徒刑,后因日本投降才使他们幸免于难。

  至此,被强掳至花冈的979名中国劳工,共计418人命丧东瀛,此乃闻名于世的“花冈惨案”,又称“花冈事件”。

  1948年3月,联合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横滨BC级军事法庭(第八军法会议),以杀害虐待俘虏罪对“鹿岛组”的4名监工以及2名警察判处死刑或20年徒刑(后均被释放)。日本有关当局和直接残害中国人的鹿岛建设公司,公然违反国际公约,强掳中国劳工并犯下虐待、杀害俘虏的罪行,终以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为标志,永远地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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