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如果多填,志愿均无效。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专门发文,对2010年江苏高校自主招生的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环节进行了详尽说明。
填多所院校,志愿均无效
据介绍,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领取并填写《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作为入选考生录取时提前投档的依据。志愿表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经所在中学审核后,由相关高校在志愿表上签署照顾录取的分值、录取标准等意见并盖章认可。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高校报送的考生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并于4月10日后公布确定名单。考生如未填报试点高校志愿,即为放弃该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如填报多所试点高校志愿,则其所填报的所有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均无效。高考成绩发布之后,已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考生仍须按有关要求填报各批次高考志愿。
作假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在投档录取的过程中,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自主选拔录取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果高校没有作具体说明,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这所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控线上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向试点高校投档。
省考试院还提醒中学、考生别铤而走险:对在推荐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本年度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更多内容还可登录“招考通”网络版(http://zkt.dsqq.cn/)查阅。
快报记者 谢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