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苏州市政府获悉,该市日前出台了《市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新规明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申领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鼓励下肢残疾人使用电动轮椅车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政府鼓励下肢残疾人使用电动轮椅车、轻便机动轮椅车。电动轮椅车是指以电动机驱动、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18公里/小时、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不应大于1600毫米×750毫米×1150毫米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轻便机动轮椅车是指以汽油机驱动、汽油机名义排量小于等于50毫升、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不应大于2000毫米×1000毫米×1200毫米、专门供下肢残疾人使用的代步车辆。
不得擅自装置封闭式的防雨篷
新规要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规定位置安装车辆号牌,并保持清晰。号牌、行驶证不得转借、涂改、变造或者伪造。车辆号牌、行驶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到原发牌证机关按有关规定补(换)领或者重新申领牌证。
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外形、装置、部件和技术参数、技术标准等。不得擅自拼装、改装、加装发动机以及防雨篷等装置。
不得带人,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
据介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合格证明;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符合下肢残疾条件的证明。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每2年检验一次,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路行驶。
此外,鼓励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参加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且新规要求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遵守下列规定:年满16周岁且下肢残疾;随车携带行驶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最高行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带人或者超过规定载物。违者,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