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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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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收入差距的最佳着力点在哪
  在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报告中,首次将收入差距与社会稳定联系了起来。而在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的众多提案当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话题,已经成为突出重点。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实指出,虽然收入分配问题在中国受到长期关注,但像今年这样被全国两会重点关注,还是第一次。 据《第一财经日报》

  赵本山经典语言“差距咋这么大呢”如今掸掉喜剧的色彩,进入公民日常语汇。当然,这个差距不是屋檐下的两口子,而是指社会各群体间的收入比。引用政协提案透露的权威数字,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近年来还有扩大的趋势。作为执政党高层和代表最高民意的全国两会,予其以国家进步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来关注和研究,是意料中事。其实,进入2010年以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已多次被中央层面提及。而两会上的“发酵”,肯定会促使缩小民众收入分配差距这一民心工程加速推进。

  不过,我们注意到,在众多代表、委员纷纷提及这一问题时,宏观层面的阐述多,操作层面的方案少;泛泛而谈的多,细细调研的少;结论性的意见多,解剖式的指导少。看起来都提到议事日程上,但从哪里入手,着力点在哪,哪些先哪些后,哪些易哪些难,则或语焉不详,或各执一词。

  九三学社提交的《关于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就认为,应将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作为重大的国家战略,以效率兼顾公平原则指导初次分配,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积极推进第三次分配,鼓励并积极发展慈善事业。这样的观点无疑是正确而及时的,但仅仅进言原则,不提供几次分配调整的时间表和项目次序,仍无异于画饼充饥。

  收入分配结构调整,重点在“分配”二字上,因为分配的支配权在政府。缩小收入差距,有很多种办法,但积重难返的因素也很多,要么涉及社会体制的大调整,要么影响到国力强弱,要么是政府不适合干预的领域。因此,找准分配调整的着力点,让政府在其权力范围内,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迅速在局部实现国民收入的公平分配,是两会提案、议案落笔的重点。在短期内做不到,在行政领域不好做,或者顾此失彼、因小失大的方案,应该列为下一步的调研重点,重新论证。

  比如说,有部分委员、代表呼吁取消养老金(退休金)“双轨制”,缩小企业与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差距。确实,全国2481万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偏低的状况,已经成为社会分配显失公平的一个突出矛盾。但由于这项改革涉及面广,直接触及到包括委员、代表在内的利益群体,体制性的阻力使得它目前不合时宜。很多委员、代表对“双轨制”三缄其口的现状,就间接说明废除“退休双轨制”的时机还不成熟,需要渐进地酝酿改革条件。把过多话语纠缠在这个话题上,对解决收入差距问题自然是力没用到点子上。

  再有,不少人直指增加工资水平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捷径。表面上看,增加首次分配的额度似乎让低收入者直接受惠,但让企业增加工资起步价,一是政府有越权干预市场、转嫁社会负担的嫌疑,二是即便最低工资标准一提再提,其上升的幅度还不及物价水平的逐年上涨、公务员工资的一次“微调”。低收入人群的受惠实在有限。拿浙江省来说,今年4月起他们将再一次调高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其中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而这个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目前全国领先。其实,自从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浙江省在16年中已经对其调整了11次。11次上调才涨到千元左右,可见这个全国领先的“涨工资”基本上属于物价补贴,谈何缩小差距?而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导致企业劳动成本提高,进而发生倒闭潮。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的统计,广东2007年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00元,曾导致3000多家企业破产。可见,在金融危机还未完全走远的今天,期望通过第一次分配来缩小国民收入差距,有饮鸩止渴之险。

  可见,着力点存在于政府有能力的二次分配中。目前来看,最好的着力点就是众多代表委员异口同声的“个税起征点上调”和“全民退税”上。原因有三:一是这一讨论已经从三年前就开始了,民意强烈,提案议案反复提出,社会各界共识大,条件成熟了;二是普惠性,几乎大部分工薪阶层都会获益;三是对国家财政冲击不大,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只占7%,其中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比重只有50%左右,而全国个人所得税增幅比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要快了一倍多;四是有政府的完全主导权,起征点调到5000还是4000,是以家庭为单位还是沿袭个人,要不要划分地区、税率等级,是否每年微调一次等,政府可以根据实情灵活调动,自如调控。

  关键的是,缩小差距,藏富于民,解决所得税问题是一件并不很难又见效快的事情。国家通过税收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抽肥补瘦”,比直接干预第一次分配,或者筹备以资助慈善事业为主的第三次分配,在当前要迫切得多,实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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