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儿子脱罪,父亲为其冒充未成年人提供伪证,不料终究逃不过法官的明察秋毫,最终父子二人双双获刑。年初,继依法判决被告人张超(化名)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之后,昆山市人民法院日前又以伪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继红(化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办理被告人张超抢劫一案时,公诉机关以张超出生于1990年7月27日、犯罪时尚是未成年人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案件主审法官、昆山法院少年庭庭长纪珍发现,该案年龄证据可能存在问题。原来,张超在羁押前期的口供非常稳定,一直声称自己出生于1989年农历六月初六,但从羁押后期起便改口说自己出生于1990年农历六月初六,为了早点结婚才把户籍年龄报大了一岁。
同时,其父亲张继红早先在公安机关曾有一份电话笔录,表示儿子的确出生于1989年农历六月初六属蛇,但半个多月后又从河北老家赶到公安机关提交村委会证明,并重新提出三名同村证人,声称儿子实际出生于1990年,与三名证人的孩子是同一年出生。法官仔细审查材料后认定,被告人张超改口必有蹊跷。
经过补充侦查,公诉机关再次提交了被告人父亲张继红提出的三名证人证明材料、三名证人子女的身份证明(均为1990年出生)、被告人母亲的一份已婚妇女育龄卡片。在审核上述补充证据的时候,细心的法官再次发现了疑点:被告人母亲的已婚妇女育龄卡片底部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明确说明其母于1989年8月15日进行绝育手术。据此,既然母亲已经绝育,被告人王超又怎么可能于1990年出生呢?纪法官随即将张继红叫到法院询问,张继红最终承认:妻子绝育乃是事实,只因儿子多次抢劫怕被重判,所以作出伪证,三名同村证人也是事先找到商定口径的。
随后,纪法官立刻前往市看守所提审张超,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超只得承认了让父亲帮忙作伪证更改年龄、企图脱罪的事实。父子二人在一审判决后未提起上诉,均表示认罪服判。
陈泓江 潘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