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7版: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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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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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或将化名“房地产税”出现
  委员认为这管不住投机炒房

  今年两会的一大看点,就是讨论已久的物业税方案将提交讨论。对此,政协委员们看法不一。

  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税开征的具体方案已经提交全国两会讨论。据透露,物业税将按照房屋面积,对超出基点面积的部分进行征收,基点面积内的部分免征。

  从2003年起,国内部分城市已经先行推行物业税空转试点,而目前税务总局拟定的物业税实施方案,将以目前某个省区市正在进行的物业税模拟征税方案为“蓝本”,综合其他各试点城市模拟方案经验进行制定。按照计划,物业税开征方案在提交两会讨论的同时,也有望编入十二五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此次提交了一份提案称,应抓紧研究制定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并建议将税的名称表述为“房地产税”。这意味着,如果建议被采纳,物业税的“化名”或将为“房地产税”。

  贾康表示,开征物业税可减少投机性购房,遏制当前的房价。不过,对这一说法有不同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世界与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认为,开征物业税或可以遏制投资性购房,但是对于投机性购房,“根本不起作用”!

  李稻葵认为,国外的物业税开征后主要是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比如垃圾处理、房屋维修等,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从“调控房价”的目的出发,势必影响这一税种本来的用途。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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