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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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末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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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严把房企融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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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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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把房企融资关
  记者获悉,日前证监会商请国土资源部配合,对部分申请IPO和再融资房地产企业中的25个涉嫌违规用地项目进行清查,核查内容包括项目涉及土地的农用地核用和征收、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动工和开发建设以及转让等情况。25个被清查项目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山西、辽宁、吉林等15个省市,按要求核查结果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形成书面报告。

  有关人士表示,按照时间要求,书面报告应该已经形成,但具体结果何时公布尚无把握,很可能“在两会结束后会有说法”。

  业内专家介绍说,早在2008年,证监会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把关方面就确定了四大关注重点,分别为:一是严格首发房地产公司准入门槛,重点关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定,发改委意见作为审核准入的前置条件。如果审核中发现企业有囤积土地、房源情况,或募集资金用于拍地,将要求企业予以规范,否则不予核准申请。

  二是审核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要求项目必须四证齐全,IPO前要拥有土地使用权证,再融资前要拥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或者参与竞拍已经收到确认书。从2007年开始,即要求上市公司募资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土地欠款或新购买土地。

  三是关注信息披露透明度,重点关注本次筹资用于投资项目开发进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资披露是否与计划一致;已上市公司则关注上次募投进展、效益情况是否与招股书披露一致。

  四是特别关注《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

  投行人士也证实,证监会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要求重点关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办理情况,土地出让金或转让价款的缴纳或支付情况及其来源,土地闲置情况及土地闲置费的缴纳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用地项目,以及是否符合《通知》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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