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6版: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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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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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启正谈李长江复出:“有工作热情也有工作经验。”但代表及专家建议:
官员复出,先要“老百姓同意”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华社图片

  李长江、孟学农、张文康……一位又一位被问责的官员相继复出,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昨天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赵启正没有回避记者的提问,以李长江为例对“官员复出”作出回应。

  □快报特派记者

  鹿伟 陈英 郑春平

  今天日程

  1.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听取贾庆林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罗富和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快报特派记者 鹿伟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今天下午3点开幕

  [政协回应]

  “李长江有相当多工作经验”

  几天前,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的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被增补为政协委员,并当选为十一届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而去年底,他已经“复出”担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社会各界对其复出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被问责的官员是如何复出的?有没有专门的程序?

  对此,赵启正在发布会上表示,2008年中国多家奶品工厂产品中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国家质检总局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李长江是引咎辞职的。”

  赵启正表示,李长江曾经任浙江省副省长、海关总署副署长、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有相当多的实际工作经验,也有相当多的贡献。“他现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并没有因为引咎辞职而失去工作热情。所以他在政协当中可以表达他这方面的经验和见解,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当中能够做相应的贡献。而第八次常委会任命他为十一届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这个也是经过大家讨论、同意的。” 赵启正说。

  与“因经济问题被免职”是两码事

  去年有三个省政协主席因为经济问题被查被免职,赵启正表示,李长江的事与此完全不同。对于三个地方政协主席被免职的事,赵启正表示:“很遗憾,我们不希望发生,但是发生了,怎么解释呢?事出有因,查有凭据。”

  他解释说,法律的健全是逐步的,党内的监督也是逐步严格的,“但是他们在这当中找空白点,找空隙,可以说是不可见人地做了一些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这只能由他们负责。”对此的教训就是要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包括监督、审查和通过各个角度加强监督。“比如说通过各种民间组织、各个参政的民主党派、职工、普通党员等参与这种监督。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就是总结了这些教训而制定的,这个准则可以说是比较严密的,我相信将是有效的。”

  [代表观点]

  官员复出最好“慢几拍”!

  “对于被问责的官员,给予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是必要的,但是复出的安排要慎重。”全国人大代表、东南大学教授陶思炎说,官员被问责,多是因为一些重大事故没有处理好,在这方面的责任追究要从严,如果一些问题刚刚得到遏制,对问责官员的“绿灯”就亮了,这必然会引发百姓的议论,所以问责官员的复出要“慢几拍”,以免带来新的议论和麻烦。特别是因为一些负面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而被免职或引咎辞职的官员,慎重安排其复出,也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

  官员复出不能“一刀切”!

  而提到官员复出,全国人大代表、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沈进进一下子就报出了几位“问责高官”现任的职务,随着官员问责机制力度的加大,被免官员复出问题,已经不可回避,也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对问责的官员,不能‘一刀切’。”沈进进认为,毕竟是培养多年的干部,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能力,因为一些事件辞职之后重新起用也是正常的。但要弄清被问责的原因,区分过失轻重来对待其复出的问题。此外,更重要的是建立规范的机制,不能让百姓有这样的印象:官员出了问题,仍然可以换个地方再做官。

  [专家建议]

  官员复出必须“老百姓同意”

  不少网友戏称问责官员复出是“咸鱼翻身”——既然要复出,那就别问责;既然问责了,那就别复出。那么,对官员复出到底应该如何看待?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张鸣接受快报采访称,官员复出理当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最重要的是要“老百姓同意”。“问责是一种惩罚手段,但是与现行的干部管理条例有一定的矛盾。”干部出事了,按照管理条例通常是刑事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规定,至少不会“官复原职”的。而“问责”通常是免职,与刑事处罚完全不同,与开除等行政处分也不一样。所以,首先应该对“问责”本身进行一个界定,“否则的话,先问责、后复出,老百姓还以为是做游戏、糊弄人呢!”

  不过,张鸣也提出,被问责官员“复出”也并非完全不可以,一些因为某些事件处理不力被问责的官员,不一定这辈子就“一棍子打死”。关键是,问责官员复出得谁同意?“当然应该是老百姓!”张鸣表示,官员因为民意而被问责,复出也应当考虑民意,而不是简单的“上级任命”。在是不是可以复出、复出可以担任什么职务的问题上,必须要有民意基础,“地方官员的复出,首先应该经过当地人大的批准,必要的话还应通过更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

  张鸣建议,在“官员复出”已难避免的现状下,应尽早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立法进展]

  拟明确官员复出程序:处分期满仍可晋升

  今年2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对受行政处分官员的处分解除程序作了如下规定:受处分人的处分期限满了,要由监察机关及时解除处分,对本人没有影响,他今后的晋升、晋级不再受处分的影响。

  这意味着,问责官员的复出程序将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同时也表明备受争议的“官员复出”将得到法律认可。代表及委员们认为,无论是官员问责制,还是复出制,关键都在于要公开、透明,同时应当充分引入舆论监督,将“问题官员”的复出置于阳光下操作,既给了问责官员新的通道,也让群众心服口服。

  

  

  

  他们都复出了

  张文康:2003年因SARS问题被免职的原卫生部长张文康,在2003年10月复出,就任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孟学农:五年内两度引咎辞职的孟学农今年1月已出任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一职。

  

  解振华:2005年因松花江污染事件引咎辞职的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2007年1月被任命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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