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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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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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母亲愿高价赎回手机
主要因为丢掉的手机里有女儿照片
  快报讯(实习生 季铖 记者 常毅)市民胡女士丢失了一部价值1200元的手机,焦急的她匆忙上网发帖称:“我愿花2000元赎回手机。如果酬金不够,可以再加。”胡女士为什么如此大方?原来,丢失的手机中不仅有重要资料,还有她心爱的女儿的相片。

  前天凌晨,西祠论坛上出现一条帖子,《我愿意花2000元赎回我丢失的HTC T2222手机(价值1200元)》。发帖人自称是“一个粗心的母亲”。元宵节前一天下午5点半左右,她带着4岁的女儿,从奥体中心坐7路公交车到夫子庙看灯,不慎将手机丢失在车上。

  “去看灯的人太多了。”记者联系上发帖人胡女士时,她说,当时她忙着照看女儿,根本没注意手机落在了座位上。大约半个小时后,胡女士要打电话时才发现。她立即借用朋友的手机打自己手机。“电话居然接通了!”胡女士满怀欣喜,希望能有人接听,并把手机归还给她。不过始终无人接听。此后,胡女士又接连拨打近30次,每次都能打通,但一直无人接听。当晚8点左右,胡女士再一次拨打自己的手机,结果发现关机了。

  “手机刚买1个月,里面的东西都没备份。”胡女士说,手机里有不少公司的重要资料,还有一百多张春节期间和女儿去北京旅游的照片,“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太重要了,不能丢。”思前想后,胡女士决定重金赎回自己的手机。于是上网发帖,“如果捡到手机的人把手机还给我,也算是拾金不昧,这2000块钱也可以算是他应得的奖励。”为了让捡到手机的人打消顾虑,胡女士还特意在帖子里注明,手机的丢失是因为“自己未看好”。并且,她可以将钱放在媒体,或是打进指定的账户。如果对方嫌钱少,她可以再加。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没有人联系胡女士归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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