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女司机穿高跟鞋开公交?
· 消防忙了一小时才扑灭大火
· 男子浴室包厢内丢命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3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针对近期市民对出租车的投诉焦点问题,市运管部门将专门成立出租车投诉处理小组,建立并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同时加大出租车考核力度。    

  对于矛盾比较集中的“出租车拼车”问题,运管部门表示,第一乘客同意拼车的,但驾驶员未按合乘部分的70%向双方收费的,按照超运价收费考核,取消驾驶员当月考评奖励资格;若第一乘客同意拼车,第二乘客也愿意乘坐,驾驶员以路途不顺等为由拒绝搭载第二乘客的,经查实后,按拒载予以处理,取消驾驶员当月考评奖励资格。    

  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先按下计价器,再行驶。若双方议价打车,仍应打表前往,否则将按不使用计价器进行处罚,并取消当月考评奖励资格。驾驶员接受电话召车,答应前往却中途违约的,视为拒载处理。对于出租车驾驶员不提供车次发票的,经查实后,一律退还乘客车资。

  为快速有效查办出租车投诉,市运管处将专门成立出租车投诉处理小组,并简化投诉程序。对于本地市民的投诉,投诉处理小组将派2名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核实,并制作询问笔录,由投诉人签字认可,减少了本地投诉人将事实经过传真邮寄管理部门这一程序。

  同时,运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接到投诉后与出租车公司同步展开调查核实,一周内认定事实经过,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晁静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