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谢静娴)今后,江苏省内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及在园幼儿人身意外伤害,都将由保险公司赔付,而每年的保费则由政府买单。昨天,江苏省教育厅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相关保险合同。
在昨天的会上,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介绍,2007年,江苏专门安排了3000万元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专项经费,为全省1000万名中小学生统一买单投保。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将对全省范围内176.74万在校大学生、193.22万名在园幼儿,全部由省财政统一买单投保,保险赔款限额为每个学生30万元。
江苏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处长魏赞荣还告诉记者,这项保险一般是针对发生在校内的意外伤害,但如果是在学校组织的活动途中,如春游等,也在理赔范围内。
对这项政策的推行,南京一所名牌幼儿园园长十分赞同,她表示,以往学生在校出事后,判定责任上常常会出现矛盾。这个保险可以防止学校和家长互相扯皮的现象发生,使得问题的处理简单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