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发现 民国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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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大学生告老师“反动”输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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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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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学生告老师“反动”输了官司
  ■深受学生喜爱的教授为何被学生告上法庭

  ■学生状告老师的罪名是什么

  ■师生对簿公堂情形如何

  ,江宁地方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中央大学学生汪大成状告本校教授姚文采反动。法院立案调查后却查无证据,检察官遂以诬告罪提起公诉。翌日,《中央日报》刊登出一则题为《中大师生之诬告案》的“法庭旁听记”。

  在79年前的南京,38岁的姚文采可以说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他不仅是中央大学的教授,还是南京安徽公学的副校长。同时也是徽州会馆的管理者。那么,他的哪些作为,会成为汪大成状告他反动的理由呢?民国时期,反革命罪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到了最后,学生汪大成为何反被法庭给起诉了呢?《发现周刊》记者经过多方调查,揭示出曲折案件的前因后果。

  位于白下路的南京市第六中学,其前身是安徽公学 快报记者施向辉 摄

  深受学生喜爱的姚教授为何被学生告了

  提起姚文采,已经68岁的退休老教师郝文契告诉记者,但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对姚文采都非常熟悉。姚文采是安徽人,幼年时家境贫寒,因其父在县城耶稣教堂为传教士做事,他才得以免费就读于崇一学堂。就是在这里,他和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成为同学,并结下了终生的友谊。后来,他考入南京汇文书院(金陵大学前身),先学医,后改学生物。1917,姚文采应聘进入南京高等师范学堂,任该校生物学、解剖学讲师。同时任私立安徽公学(1929年改名安徽中学)副校长兼教师,晓庄师范生物教师,国立国术体育专科学校解剖学教师。“我就是高中生物老师,我知道民国时期南京仅有的从德国进口的人体解剖标本就是由姚文采引进的。”郝文契说。

  对于姚文采此人,许多老南京都有记忆。现年85岁的陈世芳老人告诉记者,他当年就是安徽公学的学生,“我们的学校在白下路,也就是今天南京市第六中学的前身。我在上中学二年级的时候,姚文采已经是我们的校长了。我们的生物课,就是他亲自教授的。他经常带我们走出课堂,去野外采集标本;还把挖草药的老农请来教认草药;请种花木的花匠来教种植花木的方法;请中国科学社的专家来教怎样辨别生物科别及定学名。”

  在陈世芳的记忆里,姚文采待人温和,毫无校长的架子,学生们经常到他位于香铺营一号的家中求教。“他经常救济一些家境贫困的学生,有一次,我和同学去的时候,还看到有几个大学生围坐在屋里吃饭。”

  既然如此,颇受学生欢迎的他,怎么就被自己的学生,同为安徽籍的汪大成告上法庭了呢?

  不同的信仰导致了师生之间矛盾出现

  这还得从上世纪30年代的国内局势说起。

  在经历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的洗礼之后,上个世纪30年代,中国进入了政治局势复杂、思想撞击激烈的社会转型期。当时正处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蒋介石正通过对革命根据地的围剿,试图消灭共产党的力量。与此同时,一种新生的思潮广泛存在,即国家主义派,或称“醒狮派”。这种思潮,其政治影响及在知识界之势力,堪与国共两党成三足鼎立之势。

  面对不同的思想,作为未来社会生力军的青年学生,也形成了不同的派别。信仰有异的学生教师之间开始出现对立情绪,这种情绪已经磨灭了同学之情、师生之谊。

  对国民党当局忠心耿耿的中央大学学生汪大成状告教授姚文采“反革命”一案,就是这种情绪的典型体现。

  那么,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对“反革命罪”是如何界定的呢?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咸鸿昌老师告诉记者,“反革命罪”是南京国民政府为了镇压人民革命民主运动,于1928年3月9日特定公布并实施的,共有13条。其中规定:凡意愿颠覆国民党及破坏三民主义而起暴动者,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及不利于国民革命之主张者,以“反革命”为目的组织团体和集会者,均为“反革命”,严重者将被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

  由此可见,南京国民政府对“反革命罪”的处罚是相当重的。1930年10月,法院接到汪大成的诉状后,不敢怠慢,立即上报了首都卫戍部,卫戍部将姚文采逮捕,并进行案件的相关调查。

  那么,汪大成状告姚文采的理由会是什么呢?

  汪大成告姚文采暗地支援“匪首”陶行知

  记者在《中央日报》上看到,汪大成“告发姚文采有反革命罪。大意谓,姚文采与前晓庄师范校长陶行知勾结,并留国家主义派元凶程宗潮,相互表里,阴谋反动。”

  从文字中可见,汪大成告姚文采“反革命”理由有二:第一,勾结共产党;第二,勾结国家主义派。汪大成认为,姚文采“勾结共产党”,是和其挚友陶行知及晓庄师范的“通共”有关。

  众所周知,1927年,陶行知在南京城北郊劳山脚下,成立了晓庄师范学校,他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吸引了大批优秀青年前去读书,也吸引了处境日益艰难的各地共产党员和进步青年。

  1928年夏,南京晓庄师范成立了党团支部,利用演剧等方式,向附近农民进行反帝爱国宣传。半年之后,晓庄师范以“防匪自卫”为名,组织附近农民成立了联村自卫团。他们还通过陶行知与冯玉祥的关系,搞到了几十支枪,将大部分枪支控制在党团员和进步群众手中。接着,晓庄师范有不少学生报名参加红军。由于晓师的民主气氛浓,又处于南京郊区,自由活动的可能性很大,因此,中共南京市委常常将一些较大的重要活动集会放在那里举行。

  1930年三四月间,晓庄师范通过罢课和游行示威来支援同城的工人斗争。4月中旬,国民党反动当局以“勾结叛逆,阴谋不轨”为借口,派兵武力封闭了晓庄学校,逮捕了姚文采与近三十名师生。虽然经安徽公学的校董、同为安徽人的张治中将军保释,姚文采出狱。但他是洗脱不了“勾结共产党”的嫌疑。

  而且,虽然晓庄已经解散了,但在逃“匪首”陶行知仍在暗地里从事反动活动。而其活动经费,都是由教授姚文采提供的。那么,作为收入有限的教师,姚文采怎么可能会有钱支援陶行知“反动”活动呢?

  汪大成告姚文采“反革命”不成立,姚文采获释

  汪大成认为,“旋晓庄经被解散,而陶仍暗地活动,其活动费,概由姚文采供给,因姚管理徽州会馆,每月可得房租百余金。”换句话说,教授姚文采之所以会有钱,是和他包办徽州会馆有关。

  会馆亦称公所,是中国旧时都市中同乡或同业的封建性团体,起源很早。南京的各地会馆很多,其中以徽州会馆最典型。黄山市地方志办公室的胡武林告诉记者,徽商足迹几遍海内,且徽州“以才入仕”者特别多,这些人乡土、宗族观念很强,凡有关乡里邻里的事情,无不图谋筹划。会馆便成为他们共谋本乡宗党利益,聚会的场所。

  民国时期,南京有徽商会馆数处:马府街有新安会馆,太平街栏杆桥、上新河各有徽州会馆,钞库街有新歙会馆等。这些会馆多半是由徽商出资购地兴建的。徽州会馆与众不同的是,特别注重教习同乡子弟。

  民国初期,安徽学子投奔南京求学源源不断,限于条件,无奈失学的皖籍青年众多。陶行知“迫于一种不能自已的同情心”,以旅宁安徽会馆为馆舍,选聘南京高师、金陵大学等皖籍高材生为老师,成立私立安徽公学,培养安徽籍人才。

  1930年前后,姚文采在教学之余,兼管徽州在宁会馆,所以,这亦成为汪大成口中的“罪证”。

  汪大成控告姚文采的另一个理由是:姚文采勾结了国家主义派,与其元凶程宗潮,相互表里,阴谋反动。然而,汪大成状告姚文采太急切了,他甚至没有弄清楚国家主义派的实质。实际上,当时的国家主义派完全是针对国内赤化而起,他们的定位是:反共反俄之先觉斗士,一向反共反俄。这和姚文采“勾结共党”的罪名是背道而驰的。

  经过法庭调查,汪大成控告姚文采“反革命”的理由,多为臆测之词,并无真凭实据。因此,法院判姚文采“反革命”罪名不成立。1930年12月,卫戍部释放了被关押四十余日之久的姚文采。

  法院公诉汪大成“诬告罪”,师生俩对簿公堂

  获释的姚文采心有不甘,一纸诉状递交到江宁地方法院,控诉汪大成诽谤罪。

  1931年3月1日下午三时,江宁地方法院开庭审讯了检察处公诉汪大成诬告案。详情如下:

  庭长朱宗周,检察官鞠栋材,相继入座后,即传汪大成上庭。汪大成西装白领,形颇英俊。

  庭长问:年龄职业住所。

  答:二十六岁,中央大学生,住第二宿舍。

  问:检察官提起公诉说你犯了特别刑事法第一条反革命诬告罪,你知道吗?

  答:知道。

  问:你告姚文采说他办安徽公学,和陶行知在晓庄办乡村师范,是分工合作,专为反动,究竟有什么凭据呢?

  答:法官这一点,听我略述经过及原因。我从前就耳闻他许多反革命的行为,勾结陶行知,握揽教育行政,分办安徽公学及乡村师范,以作反动的工具,同时又包办徽州会馆,侵蚀财产以供反动之用,陶行知活动费,都是他拿徽州会馆的钱贴他。他既勾共匪,又窝藏国家主义派,激动吾皖一中,二中之学潮,其罪不可胜数,我们每想告他,无奈他的手段狡猾,势力甚大,中央党部,安徽省党部都检举他的,都被他运动免脱,其神通广大,可想而知。我们的武装同志洪兼独代表众意具呈控告他,我以站在党国的立场上,一时为爱国所冲动,于是也添了一个名字,这就是我控告他的原因。

  ……

  汪大成一番陈述后,庭长遂传姚文采,姚身穿绛色缎的白羊皮袍,精神饱满。

  庭长道:今天为汪大成诬告案,传你到庭,他以前告你,究竟实在不实在?

  答:他告我勾结共产党首领陶知行(注:陶行知曾用名陶知行),并庇护国家主义派巨子程宗潮,这自身先已矛盾了,这两派根本是水火的!很显然的是诬告。还要什么凭据?!

  问:又告你吞霸会馆,以资反动,是吗?他曾举一事实,说你借元盛布庄五百元,与陶知行作活动费是不是?

  答:这因为安徽公学附小校李心白,因经费不足,我经手向元盛布庄借二百元是有的。

  经过当庭审理,法庭确认汪大成诬告罪成立,但关于对他的处罚,法庭听取了姚文采的意见,并鉴于其学生的身份,只让他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不再犯便结案。

  “我是安徽人,来南京上学,走的就是先去安徽公学附小、安徽公学,然后再考大学的这条道。”陈世芳老人听完了记者讲述的这起案件后,说,“当时许多安徽人来南京求学,走的都是这条道。我想,汪大成也不例外。他竟然凭着主管臆测,就状告老师,让人难以想象。”

  本版主笔 快报记者 张荣

  张治中将军 资料图片

  《中央日报》刊登的“法庭旁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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