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6日一审开庭,审理颇受社会关注的市容协管员伤人案。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称,5名城管协管人员于2009年7月执法过程中殴打一名西瓜摊贩,导致其身受重伤。
5名被告人分别名叫顾建忠、朱关兴、沈富良、孙雄和秦春华,案发前均为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华漕分队市容协管员。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2009年7月11日16时30分许,顾建忠等市容协管员在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纪前路1号附近整治违章设摊时,与卖西瓜的摊贩彭林发生冲突。当时,彭林手持一把西瓜刀欲取回被搬上执法车的西瓜,多名市容协管员夺下彭林手中的刀,将其制服。后来,顾建忠等5人将彭林强行带上一辆依维柯汽车,拉上汽车窗帘,将彭林制服在车厢过道内。在驱车前往闵行区纪王派出所处理的途中,顾建忠等人对彭林进行殴打,致彭林颅脑、颈椎等多处受伤,其中颅脑损伤已构成重伤。
检察机关认为,顾建忠等5人身为市容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人重伤,其行为触犯刑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共同犯罪。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