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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火自杀未遂,还被判了个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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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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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自杀未遂,还被判了个放火罪
  在吞服200粒安眠药自杀未果后,朱红点燃了家里的纸箱,她决意要死。虽然自杀未能得逞,但朱红却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审判。

  朱红是南京人,1999年因为贩卖毒品罪获刑7年,后来于2003年提前释放。原以为回家后,可以好好重新生活了,但没想到,在她服刑期间,丈夫有了外遇。朱红一忍就忍了6年。其间,朱红到处找工作。但是,曾经坐牢的经历,使得找工作的路变得异常艰难。

  2009年5月份,她终于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房子判给了前夫,暂住在房子中的朱红决定把房子再装修一遍,“儿子也快20岁了,按照婚房的标准装修后,我就能放心地搬出去了!”但是,在商谈装修的过程中,朱红和前夫又爆发了几次争吵。

  2009年8月3日,朱红心情低落,想到这些年的经历,越来越觉得活着没有意思。最终,她决定自杀。朱红想办法买来了两瓶共计200片安眠药,一口气全吞了下去。恰好家人当晚来看她,朱红被送往医院抢救了过来。在家人的劝说下,朱红表示不会再做傻事。谁知,次日下午,朱红又想起了自己的遭遇,猛然间,一个念头冲进了脑中:点火,把自己烧死。

  她从柜子中找出了两个纸箱,又拿出了几床被子,找到一个打火机,点着了纸箱。火烧了起来,烟雾迅速充满了房间。朱红一下子又害怕起来,她突然想到,隔壁邻居家里还有个孕妇。而在楼上楼下的邻居里,还有老人孩子。她赶紧到厨房关掉了液化气阀门,就在准备报警时,她昏倒在地。这时,邻居也已经发现了朱红家里的浓烟,邻居将其房门撬开,将朱红救出。朱红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昨天,建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田雪亭 通讯员 建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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