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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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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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投资者对于股指期货开户的一些疑问,昨日江苏省期货业协会进行了解答。

  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有哪些?

  答: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入市的个人投资者提出了如下的要求:(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三)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期货公司会员除按上述标准对投资者进行审核外,还应当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在入市前必须认真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学习相关知识和经验,谨慎参与。

  问:投资者开户时可以提供哪些材料作为自己的诚信状况记录证明?

  答:投资者可以提供近两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或者其他信用证明文件作为诚信状况的记录证明。

  问:投资者开户时可以提供哪些材料作为自己的投资经历证明?

  答:投资者投资经历包括商品期货交易经历与证券交易经历两个方面。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的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证明。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的股票对账单作为证券交易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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