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一些裸体做官者,不带亲人家属,赤身而来,裸体而去,端的是两袖清风,来去无牵绊。所以说,当官还是裸的好,但要裸对地方。当下防控“裸官”,应该放弃“防”的思维,最好还是在“裸”上下功夫,让官员们裸得更彻底一些,从而实现“以裸治裸”。
眼下,“裸官”已越来越接近于过街之鼠了。自各地建章立制对“裸官”严加看管之后,中央也将之纳入今年的“紧盯”目标。据《京华时报》2月23日报道,《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
所谓“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就是公众俗称的“裸官”。对于这类公职人员,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有过如此批评:“你的配偶、子女都出国、办了外国护照,那你在国内做事什么意思,就算没其他问题,但是作为一个领导天天教育群众要有理想信念,要爱党爱国家,可是随后拉开一个架子往外跑,你说的话群众能相信吗?”高教授这番话,大抵算是画出了“裸官”的形象。不过,虽然形象不佳,但“裸官”们却藏得很深,普通百姓根本不知谁裸谁不裸;而且国家真正大张旗鼓地防控“裸官”,也就是这两年的事,是在近30年来数千“裸官”外逃之后。
本来,“裸官”应当是一个好词,在有些国家,它代表着光明磊落,个人信息无秘密。在中国古代,一些裸体做官者,不带亲人家属,赤身而来,裸体而去,端的是两袖清风。但现在,“裸官”被定义为外逃的可疑人物,语义颠倒,糟蹋了一个好词。当官果然是要裸,但真的要裸对地方。
近年来,对于“裸官”的防控,官方和民间都有一些点子,譬如,深圳规定“裸官”不得担任“一把手”;有些社会精英则干脆提议,别让“裸官”当官了。显而易见,这些方法都带有“有罪推定”的特征,这在法治国家,是有些荒诞不经的。毕竟,官员也是合法公民,其子女有权出国求学、就业,并且“裸官”未必都是贪官,至少在没有查实之前还不是。所以,当下防控“裸官”,应该放弃“防”的思维,最好还是在“裸”上下功夫,让官员们裸得更彻底一些,从而实现“以裸治裸”。
如何让官员裸对地方?我看可以借鉴国外或我国古代一些清官的经验,那就是官员信息去神秘化,权力运行透明化。这是一种正确的裸,毋庸置疑,这种正确的裸,可以自动修正错误的裸。只要裸得正确,我们根本无须另行建立制度防控错误的裸。一套科学有效的制度,不仅可以管用上百年,而且可以管到其他很多方面,从而省去“一事建一制”的现象。
所以,这次国家相关部门打算制定管理“裸官”的相关规定,我认为不妨参考我的建议,让官员们都大大方方裸起来,让社会大众的监督提醒他们别裸错地方。这样,“裸官”一词就有机会恢复其褒义色彩了。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