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现实版宋思明”
· 国家统计局官员:
物价不会大涨
· 选举法修改
明确秘密写票
· 火车站
万人等天亮
· 处级干部公选
春节公示引质疑
· 23岁副局长:我不是领导儿媳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2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选举法修改明确秘密写票
  2010年的全国人代会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专家透露,此次修改将明确秘密写票制度。

  与以往不同,这次的选举法修改更多地关注到了选举的细节,比如,在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八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的后面,增加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设立秘密写票间的一个好处是防止贿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在熟人社会中防止贿选最有效的手段是落实秘密投票。

  流动人口如何参加现工作地的县乡人大的直接选举,一直备受公众关注。但记者发现,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员胡康生解释说,这个问题牵涉面广,比较复杂,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因此,这次选举法修改对此可暂不作规定。各地可以按照中央有关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据《检察日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