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至18日,重庆涪陵区公选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网民质疑“不公正”。昨日,涪陵区委组织部称,公示时间非有意安排。
前天,“涪陵人论坛”一帖子引用了来自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公示公告,公告称涪陵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已结束。在前期公示的票决人选基础上,通过差额票决确定了16名拟任人选。根据相关规定,现将16名人选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果认为公示对象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可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2010年2月18日。
网民“美好心情”认为,公示在春节期间,大家都放假了,就算有反对意见,又能怎么样?网民“游客”跟帖说:“放在春节期间,潜规则嘛……”
昨日上午,涪陵区委组织部作出回应:公示时间严格遵循简章规定,在票决后及时公示,并非有意安排在春节期间;此外,涪陵公选办决定将公示期延长7天。
综合《重庆晚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