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快知道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1800岁银杏王 等你来认养
· 医保
· 出行
· 发布
· 提醒
· 菜价
· 旅游
· 历史上的今天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2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医保
  2010年度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25日截止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提醒,南京市201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即将于2月25日结束,请尚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者尽快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和工商银行相关网点办理,以免影响今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据介绍,201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老年居民每人275元/年(户籍迁入南京市不满10年者缴550元/年);其他居民每人400元/年(户籍迁入南京市不满10年者缴55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00元/年;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不缴费。

  新生儿

  能办医保吗?

  市民:我家宝宝才出生7天就住院了,医生说是新生儿黄疸和肺炎,一天1000多块,要住院十来天。像这种情况医疗费能报销吗?新生儿能不能办医保?

  南京市医保中心:参加居民医保就可以享受报销。新生儿(指出生后到办理参保登记时不足12个月的婴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其父母只需要携带户口簿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缴多少钱则要看时间,每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的要缴纳全年费用,目前是100元一年,7月1日(含)后参保的只要缴纳半年费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的,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门诊一年可以报销120元,住院则按照医疗机构的等级享受相应的按比例报销,一年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快报记者 项凤华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