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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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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签名 轻松骗来120万
  宿迁人曹和急于把招待所转让出去,但是无奈另一大股东被关在监狱里。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一名自称该股东亲戚的老太太得知他们要转让招待所之后,上门表示要接手,还拿来了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曹和开心之余,先把该股东的120万支付给了老太太并等待老太太收购,但是他等来的却是老太太的失踪。

  曹和口中的老太太叫王春花,是苏北人,其实她的年纪不算很大,今年也就56岁。

  去年6月份,王春花在亲戚家串门时得知,自家的一个远方亲戚杨斌原本是一家招待所的股东之一,现在正在监狱服刑。而招待所老板曹和急于转让招待所,但苦于杨斌还在监狱里。王春花觉得这里面有利可图,立即拿了20万现金找到了曹和,声称自己亲戚有几千万存在她的卡上,愿意收购招待所,也愿意到监狱里拿到杨斌的签名。十多天后,两个人商量,如果杨斌能同意转让股权,那么由曹和先来收购,然后再一并卖给王春花。

  曹和很快将授权委托书、两张股权转让协议和一张120万的收条找到王春花让她去找杨斌签字,王春花让曹和跟她一起到监狱去让杨斌签字。40分钟之后,王春花成功拿到了“杨斌”的签字。曹和很快按照事先说好的,以120万先买下杨斌的股权。

  拿到钱之后,王春花马上和曹和玩起了太极,后来她干脆玩起了失踪,曹和把几张单子拿去一做笔迹鉴定,这才发现根本不是杨斌本人所签。今年1月底,曹和在南京报警。同日,王春花落网,她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日前,王春花以涉嫌诈骗罪已被浦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吴峰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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