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春节7天假期结束了,一些家在外地的上班族大呼“不过瘾”,好想在家多赖几天。长假不够用怎么办?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科长戴登凯支招——可以申请休探亲假,而且名正言顺。
国务院1981年曾发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至今未被废止。然而,记者昨天在南京街头调查发现,有九成年轻人不知道探亲假,而用人单位主动给职工休探亲假的更是寥寥无几。
尴尬
只在家呆两天就辞别父母
“一共7天假,除去路上耗掉的,也陪不了父母几天。”吉林女孩小谢大学毕业后留在南京工作,今年她没有回老家过年,“去年春节回家只呆了两天就走了,有好多话还没来得及和父母说,哥哥家的胖小子也没来得及去看一眼,更不要说参加同学聚会啥了……”
小谢说她准老公也是外地人,两人老家一南一北,婚后过年究竟是去婆家还是回娘家?“我现在一想到这个问题就烦,就7天怎么分配呢?”
“‘常回家看看’也是需要时间的嘛!”在国企工作的朱先生对此也深有同感,全国各地不少年轻人涌向南京寻求发展机会,但南京房价高,哪里能够人人买大房接父母来住?“平时工作非常忙碌,虽然回老家的交通越来越方便了,但很少有时间回去探望父母。”
调查
九成人不知可享探亲假
昨天,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0多位在南京工作的年轻人。当记者告知他们可以休探亲假时,90%以上的人都瞪圆了眼睛:“探亲假?有假期,还能报路费,有这回事?”
对此戴登凯介绍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这一规定至今未废止。
根据此规定,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等。
忐忑
知道了也不敢申请
“没结婚的一年有20天假,看起来不错,可现在工作压力这么大,竞争这么激烈,谁敢请大半个月啊!”小谢表示就算她知道有这个规定,她也不敢和领导提。
“想请假?太难了。我们都不敢休年假,加班费也不敢要,哪还敢提探亲假啊。”同样,在企业工作的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进公司两年,按说每年可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但一天没休不说,还经常加班。
质疑
探亲制29年未变过时了?
《规定》公布后,29年都未进行过修改会不会过时了?不少年轻人提出质疑。
《规定》中未规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能不能享受探亲假,那么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作的职工能享受吗?该《规定》有没有强制性?要是单位不执行呢?
“要想重新利用探亲假,国家还需要对探亲假的规定更细化,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改。”有关劳动法专家建议,职工和企业可先通过“集体协商”这个平台来商谈这项福利。快报记者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