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城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风雪围城,他们“雪中送炭”
· 南京医疗救援队员海地归来
· 请注意了 带“消字号”的非药品
· 盲人养犬费用全免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2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养犬管理收费“试行”标准“转正”
盲人养犬费用全免
  

  

  快报讯(通讯员 宁治宣 顾姝姝 记者 田雪亭)日前,经江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南京市养犬管理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对重点管理区的犬只,仍按每年每犬300元收取管理费。

  据介绍,原试行标准系2007年11月经省、市物价和财政部门确定并执行,有效期为两年。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后,养犬管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基本不变,即:对重点管理区的犬只,仍按每年每犬300元收取管理费。犬牌、犬证、犬用芯片(包括新办、遗失补办、植入芯片),分别按20元、20元、60元收取工本费。对认领和领养依法收留的遗失犬、无证犬、流浪犬的,向认领和领养人收取留验饲养费每天10元。

  正式收费标准中对盲人、肢体重度残疾人和七十岁以上的孤寡独居老人等养犬市民有了更优惠的规定。原先,对他们饲养导盲犬、辅助犬和宠物犬的收费实行免收或减收100元管理费,而现在对上述人群将免收一切养犬费用,包括100元犬证、牌及芯片工本费、芯片植入费和300元管理费。此外,对按国家规定进行管理的军用犬、警用犬、动物园观赏犬和科研实验用犬等特种犬只,也将免收工本费和管理费。对饲养绝育犬的市民,减半收取管理费。一般管理区养犬不收取管理费。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