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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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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肝患者检查费也可报销
  快报讯(记者 陆媛)昨天,记者从无锡市传染病医院获悉,即日起丙肝患者门诊抗病毒治疗又有新的就医优惠。2009年无锡将丙肝列入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由政府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承担一个周期内的抗病毒药品费用和抗病毒药物,无锡市传染病医院作为定点医院集中开展治疗,今年2月1日起有关部门又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补充,不仅扩充了可报销药物种类,还将检查费用列入报销范围。

  据悉,丙肝门诊特殊治疗用药新增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同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检查费用,在每月1000元以内的部分,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治疗支付范围,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新政策到底能为患者省多少钱?无锡市传染病医院门诊主任姚上志介绍说,增加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是对原有用药的有效补充。以前丙肝抗病毒治疗一个周期下来,光基本检查项目就要花去7000余元。以前这笔费用只能自费或者划医保卡,新政策执行后,这笔费用由病人先行垫付,凭票据每月至有关部门报销,无需再动医保卡上的钱。

  姚上志给大家算了一笔账:凡纳入丙肝门诊特殊治疗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自理部分仅限于统筹基金按规定自费部分以及少数几种不在医保范围内的保肝药物,完成整个治疗周期最多自费一万元左右。完成治疗后,患者基本都可以控制住丙肝病毒,一部分患者甚至可以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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