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版:快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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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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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遭车祸 单位:不是工伤
求助法援中心拿回7万元
 快报讯(通讯员 玄援 记者 李彦)看到银行卡上那7万元的数字,徐玲哽咽了。如果没有法律援助,她可能连一毛钱也拿不到。一年前,下班路上,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几乎将她毁了,颅脑损伤、枕骨骨裂。半年后,徐玲经工伤认定为8级伤残。然而单位非但不承认工伤,甚至连工资也不给她发。

  徐玲是一名普通的售货员,2008年跟一家名为“联志”的劳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被派遣到一家超市。2009年4月的一天下午,徐玲下班回家,骑着助力车从珠江路往家里赶。骑到鼓楼大转盘时,徐玲赶着最后几秒绿灯冲了出去。巧的是,后面一辆疾驰而来的轿车也赶着这最后几秒,一头撞上徐玲。她连人带车摔了出去,头先着地,当场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抢救了整整一天一夜,徐玲才苏醒过来,浑身上下剧痛动弹不得。医生告诉她,除了脑组织挫伤、枕骨骨裂,还有全身软组织挫伤。

  徐玲没料到,这场车祸居然让她在床上躺了近半年才彻底康复。其间,家人多次到银行去领她的工资,卡上却是一片空白。“我已经从医院开了病假条,托人带给单位。没道理不给我工资啊。”当年8月,她去劳动保障局做了工伤认定,一个月之后被认定为8级伤残。

  拿着这份认定书,徐玲自己跑到单位讨说法。没想到得到部门经理这样一句答复,“你一直没上班,当然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公司就这规矩。”徐玲顿时觉得遭到当头一棒,看病花去数万元积蓄,家里已经很拮据。徐玲心灰意冷地回了家。

  2009年年底,无奈的徐玲只好向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为其指派了免费的律师,经玄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调解,今年2月初,终结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单位一次性补偿了她医疗补助金及工资等共计7万元整。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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