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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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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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电动车事故两死一伤
警方提醒市民出行需谨慎
  继1月31日太湖大桥发生公交车为避让电动自行车撞击桥梁栏杆险些坠湖的交通事故后,近期,苏州市区道路又接连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昨天,苏州警方发布提醒,广大市民骑电动车出行还需谨慎,尽量悠着点。

  2月6日18时40分左右,俞永元驾驶苏E64323大型普通客车沿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玲珑街交叉路口处时,车辆右前侧与严国庆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严国庆当场死亡。

  2月7日早晨5时55分许,虎丘大队辖区苏福路铁师路路口发生一起大客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驾驶员陈建驾驶牌号为皖N23666的大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到苏福路、铁师路路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马敏所驾电动自行车相撞,马敏倒地受重伤,现在附二医院接受治疗。

  2月7日上午9:00左右,张平驾驶苏BEM563 微型普通客车,沿312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长浒大桥东人行横道处时,与由北往南骑电动车过马路的陆钰英相撞,致陆钰英跌地受伤,经送附二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初步调查,上述前两起路口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两辆大客车一辆为企业包车,另一辆为长途客运班车,两起事故中的电动自行车均有违反交通信号灯的嫌疑。另据统计,去年全市发生的涉及非机动车交通死亡事故占了交通死亡事故总数的45%,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占到总数的21%,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

  目前,春运已经来临,苏州全市各级交巡警部门将在路面执勤执法中进一步加强对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各类非机动车的行车秩序管理,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带人、驶入机动车道争道抢行及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以有效遏制因此类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骑电动车出行还需谨慎,尽量悠着点,平平安安过个新年。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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