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第三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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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乱放炮”名列“讨厌榜”第二
· 放爆竹图热闹
但也要节制
· 指定销售点
小孩也能买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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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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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乱放炮”名列“讨厌榜”第二
快报调查发现,对未成年人购买烟花爆竹竟没有明确限制
  调查动因

  “爆竹声中一岁除”,在除夕夜、大年初一等喜庆日子里,放鞭炮可算是中国民间的一大习惯,很多人过年期间对此有点乐此不疲。然而,随着城市建设加快,高楼越建越多,空间也越来越拥挤,加上烟花爆竹种类花样繁多,质量参差不齐,过年放爆竹也埋下了隐患,威胁着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考虑到炮声扰民,以及对环境卫生的影响,许多地方对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不采取禁放或有限开禁政策。

  眼下,南京街头的烟花爆竹专卖点已经摆开阵势出售烟花爆竹,往常平静的社区里也已经能听到断断续续的爆竹声。

  面对即将到来的烟花爆竹燃放高峰,你会如何对待?是加入还是旁观?

  网友原声

  [快乐星期三]震耳欲聋讨厌,现在小孩在小区里放个不停真是恨死了,想在外面走走都怕一个不小心扔到身边,还是管管的好。

  [杰安]很多人沾沾自喜的陋习,小时候家里就不放,亲眼看到炮仗钻袖子里,膀子被炸得血肉模糊。马路边现在小孩就喜欢扔擦炮来吓人,恶作剧。被吓了也不能怎么样,很无语。

  [夜色乌龙]我觉得吧,应该到指定的地方去放。像我们这边过年,院子里半夜一二点还有人放,家里老人直接不要睡觉了,那也就算了,毕竟过年。但是最郁闷的是平时居然还有人放,我觉得过年的时间可以解禁,有个时间段,平时就应该禁止。

  [小李探花]希望大家不要放,现在的爆竹,太响,已经不是以前传统中的爆竹了,实在太扰民。

  [桃花朵朵爱]怕扰民?戴上头盔,或者耳塞,哈哈。放,当然要放,过年的气氛原本就越来越淡,再不放爆竹,哪像过年呀?只是觉得不宜多放,适可而止。

  [借我1块钱]一听鞭炮声,就知道要过年了!不过这玩意真得注意安全!

  [微笑的鱼55]我不放,我害怕。不过,我家里人会放。过年凑凑热闹,图个吉利!

  [sindy_li]放烟花爆竹,安全第一,然后才可以渲染过节气氛,全家兴旺发财。

  快报记者 张虎 整理

  网调呈现

  逾七成网友春节期间会放炮仗

  显然,网友对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的热情还是相当高的。在本期参与调查的231位网友中,觉得应该对燃放烟花爆竹开禁的网友占了63%,另有10%的网友表示无所谓;而表示反对开禁的占了27%。

  本期第三方调查就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在食色苏州网和梦溪论坛进行了网上调查,调查问卷于8日22点上线,9日18点30分汇总投票数据,共231位网友参与了投票。

  除了希望解禁燃放烟花爆竹外,在实际行动上,有71%的网友表示会在过年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过年氛围;明确表示不放的网友占了19%;自己不放看别人放的网友占了10%。

  尽管大家对燃放烟花爆竹比较向往,但对于现实生活中某些不文明燃放现象,网友也不姑息。在“你最讨厌哪些燃放行为”的问题上,231位网友也都参与了投票。“不是除夕夜还深夜燃放”最令人讨厌,得票率33%;其次是“小孩随时随地放炮取乐”,得票率32%;“不在指定燃放点燃放”位列第三,得票率24%;“除夕夜通宵燃放”也有人讨厌,得票率9%;其他2%。

  需要提及的是,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小孩乱放炮的确令人反感,现实状况也令人担忧,没有足够安全意识的孩子在放炮取乐的同时,危险正伴随着他们,而事实上,每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小孩受伤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遗憾的是,对小孩购买烟花爆竹目前还没有哪个城市对此作过出明确限制。

  快报记者 宋学伟

  调查连线

  律师:

  爆竹卖给孩子无禁令

  但销售需尽提示义务

  你走路好好的,突然间一声爆竹炸响把你吓了一跳。不远处,一群小孩正笑得前仰后合。时下小孩玩爆竹的现象比较普遍,但缺乏安全意识的孩子们不知道,危险随时都在他们手上。

  南京焯燃律师事务所主任虞兴东告诉记者,目前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烟花爆竹不能卖给未成年人。但虞兴东认为,销售商应该告知前来购买的小孩子产品的危险性。“有一些爆炸力太强的烟花爆竹,其商标上会有诸如‘×岁以下小孩禁止燃放’等提示,商家此时就要注意,若大人不在场,是不能卖给规定年龄以下的小孩的。这是商家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另外,法律上最好还是明确规定禁止将烟花爆竹卖给某个年龄段以下的孩子。”

  虞兴东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小孩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事故伤了自己,而烟花爆竹产品是合格的,那责任只有自己买单。

  南京消防支队:

  有限开禁未引发

  大的火灾事故

  南京从1994年开始“禁放”,遭到一些市民的反对。2004年9月,南京市人大将原来的“禁放”改为“有限开禁”,允许市民在每年除夕12时至初五24时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并限定了燃放地点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南京市消防支队信息安全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措施到位,近几年基本上没有出现过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大火灾事故。据了解,2007年春节期间南京仅发生40余起火灾。2008年春节,据南京市消防部门不完全统计,除夕至大年初六7天间,南京市共发生火灾87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31起。

  快报记者 王竞

  专家观点

  燃放烟花爆竹,政府应合理规划和安排

  南大社会学专家胡小武:

  燃放烟花爆竹,政府应合理规划和安排

  “南京市几年前就已经对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允许在一些特定场所和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比如在每年的除夕夜、元宵夜都可以放。”南大社会学专家胡小武说,过年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是过年文化的一种重要体现,符合大团圆的年节文化。“所以将其放开是好事,我完全支持。当然安全问题也很重要,但我认为这两者并不构成矛盾,如果因为燃放爆竹影响安全就‘禁放’,这是因噎废食的做法。因为只要措施得当,政府控制得力,是完全可以做到不出安全事故的。”

  胡小武认为,政府应该有效管制,努力消除负面隐患。根据每个城市人口的空间构成作出合理科学的规划和安排,为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提供一个更安全的场所。“这中间要遵循两个原则,一个是安全,另一个就是方便老百姓。”

  “对于老百姓个体来说,应该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到放烟花爆竹中来,多和家人一起放烟火。用一起燃放烟花爆竹来增加家庭团聚的氛围,同时也是增加城市的节日氛围。过一个热热闹闹的团圆年。”

  快报记者 王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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