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9版:视听中国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海南房价涨幅或领先全国
· 花名加个“虎”
· 5岁女儿“出口成脏”
· 律师回复网友来帖
· 新春祝福视频大征集
· 你有“节前综合征”吗?
· 谈“3.5万娶个越南老婆”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律师回复网友来帖
  《工伤期间工资结算问题》:我在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发生车祸,发生日期是去年5月4日,左股骨骨折,需要手术,术后需要疗养,第2次手术要1年后,我6月份回家疗养,10月份丢单拐,然后11月份公司就叫我去上班,术前跟肇事者商量私下解决问题,公司负责我的工资跟生活费,肇事者负责手术医疗费等,现在公司给我结算工资,在家疗养的5个月公司只按我50%的正常工资结算,请问这样合理吗?不合理的话应该发多少?有没有某条法律依据?

  补充一下:出事故时我才在公司上班2个多月,公司属于私营企业。

  

  江苏法驭律师事务所李燚律师回复: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应全额发放工资,不存在50%的说法,这也与公司性质无关。另外,除非你自愿,否则肇事者须支付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有关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此帖已回复。

  《如此“三无”诊所,岂能明目张胆地行医?》已被取缔。

  《再次咨询装修赔付问题》此帖已回复。

  《被偷的东西能还吗? 》此帖已回复。

  《请问律师拆房协议被人冒签,我该怎么办?》此帖已回复。

  《这种做法算对我侵权吗?》此帖法驭律师事务所李燚律师已回复。

  以上内容请发帖者注意查看回复。如果您仍有问题可在原帖后给《民意频道》编辑部留言,我们将及时给您回帖。更多热帖请读者、网友登录圈圈网《民意频道》论坛查看,欢迎大家韶韶家长里短、烦心事!如果大家有什么烦恼不妨来《民意频道》论坛发个帖,我们将和圈友一起帮你排忧解难,出谋划策!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