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捐款”和“被自愿”接连上演,当“被××”句式风行华夏大地,权利在权力的压制下常常上演“打落牙齿往肚里咽”的无奈,这种隐性的行政暴力尤其值得警惕。因为它以体制正义的面貌出现,选择的是以体制为保障的人群。拿本文的例子来说,提高教师待遇的种种善政就有可能被一次次的“爱心奉献”扭曲。
泰州海陵区的教师向记者投诉,称前不久被教育主管部门强行要求“捐”出两个月的增补工资4000元。而区教育局的有关领导则回应说,这钱是给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用的,捐款只是教育部门的建议,2000多名捐款的教师都是自愿的。媒体一报道,网上很快一片哗然,网友们惊呼:“这不光是被捐款,还是被自愿!”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教师“被捐款”的新闻接二连三。上月,淮安市淮阴区的老师被要求参与区委区政府发起的“爱心淮阴”活动,按照统一部署,每人至少“捐”500元;盐城阜宁、响水县也爆出教师的绩效工资迟迟不能到位却要每年“被捐款”数百元,老师们愤愤不平却又无可奈何。
细数这些因捐款闹出的风波,我们惊奇地发现有两个共同特征:一是被捐款的对象都是老师;二是组织者都坚称捐款纯属自愿。但这往往会引来捐款者的强烈反弹,最后演变成一次次“被捐款”事件。为了厘清这些糊涂账,我们有必要先弄清两个问题:首先,让我们关注的是,这到底是不是一次“被捐款”、“被自愿”?其次,让我们困惑的是,为什么“被捐款”的常常是教师,尤其是经济尚不发达地区的教师?
先说第一个。既然是纯粹的“自愿捐款”,那捐出的金额本应该有多有少,收入高的条件好的人就多捐些,收入低负担重的人就少捐些,为何统一是两个月的增补工资4000元?这个数额是谁定的?有什么依据?捐款又具体做什么用途?为何没有向老师们告知?
按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蒋主任的说法,捐款只是一种建议,“不强求,也不一刀切”,听起来很有些冠冕堂皇,可实际上呢!教师们在领增补工资时被要求签一份“自愿捐款确认书”,想领钱,先捐款,否则免谈。看看,这哪里还是什么建议!又哪里叫什么自愿!分明是一种权力要挟下的强行摊派,这“确认书”分明就是一份牛气十足的霸王合同,自说自话却又狂妄傲慢。
蒋主任还有一句很雷人的话,他说,在反复宣传下,有2%的教师,大概四五十人最后坚持不肯捐,这就充分说明不存在强迫捐款。“反复宣传”四个字用得非常搞笑,既然标榜为自愿,显然教师有捐的权利也有不捐的权利,又何来什么“反复宣传”?让我们好奇的是,这“反复宣传”的又是什么东西?是组织上语重心长的谈话?是严肃的政治思想工作?还是训斥威逼和拿穿小鞋作为要挟?最可悲的是,在强权面前,选择不屈服、不顺从的“刺头”最终成了非强迫的例证,不知道谁该为此哭笑不得。
再说第二个。从泰州海陵区到淮安淮阴,再到盐城响水,教师为何屡屡成为“被捐款”事件的主角?
这个问题其实泰州海陵区教育局的蒋主任已经明明白白给出了答案。他坦言:“相比该区一般企业员工,教师的收入还是比较高的,应该向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
看看新闻,我们才发现,蒋主任口中的比较高是有缘由的。原来,泰州海陵区从去年9月起施行新绩效工资的考核,今年1月底,辖区内各学校开始陆续补发去年1月到8月份新工资与旧工资的差额部分(即增补工资),每月在2000元左右。
在蒋主任看来,每名教师一次性能拿一万六,拿出区区4000元伸伸援手,实在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于是,“应该”二字才说得这般理直气壮有根有据。地方当政者知道,不在绩效工资补发的“方便”之时拔毛,等到钱入教师口袋再动员,截留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这种与民争利的行政强制说轻点是“穷则思变”,说重点是“巧取豪夺”。
在上述的“被捐款”事件中,我们还发现,收入刚提高的教师俨然成了一块块香喷喷的唐僧肉,相关部门但凡有公共财政需要了,就可以上去“咬”一口,而且因为有了“爱心”的幌子,因为政策和福利都是政府给的,因为教师为人师表的职业特性。这些指令性捐款来得干脆又无忌,当事人和舆论怎样质疑都好对付。群众有需求,政府财力有困难,献爱心还能讲条件吗?于是,叫你捐你就得捐,说自愿你就是自愿,让捐多少就捐多少,至于捐给谁、怎么花、给不给收据都和你们没关系。
当“被捐款”和“被自愿”接连上演,当“被××”句式风行华夏大地,权利在权力的压制下常常上演“打落牙齿往肚里咽”的无奈,这种隐性的行政暴力我们必须警惕。因为它以体制正义的面貌出现,选择的是以体制为保障的人群。拿本文的例子来说,提高教师待遇的种种善政就有可能被一次次的“爱心奉献”后扭曲。
其实,教师的爱心是毋庸置疑的。他们反感“被捐款”,并不代表他们不愿帮助困难群体。就拿上述的响水来说,去年3月,当一个不幸患白血病的困难小学生急需巨额医疗费用的消息传来,双港中心小学全校老师立即行动起来,纷纷伸出友爱之手捐款,没有一句怨言。你能说,这样的爱心需要被权力要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