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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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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购经适房算犯罪
  住房保障法起草者建议:

  骗购经适房算犯罪

  在2009年度房价进一步高涨的形势下,《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引人关注。据了解,压缩房地产投机利润空间、提高骗购违法成本、保障经济适用房公平合理分配,成为起草中的《住房保障法》的重要内容。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联合起草的住房保障法,不久前已提交给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内部讨论。

  针对使用不正当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人,住房保障法起草者之一王玉国主张将其入罪,以提高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

  购买后再出售经济适用房能够带来巨额利润,导致许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经济适用房,造成原本有需要的申请人无法如愿。住房保障法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保障所有人的居住权利,而具体的保障对象则是中低收入群体。

  “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王玉国说,“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分析起来符合刑法上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完全可以以诈骗罪论处。”但目前,围绕将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以诈骗罪论处的主张,还存在很大的争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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