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7版:重庆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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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长健当庭痛哭:我伤害了警察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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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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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老大”王天伦黎强

  二审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8日对王天伦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王天伦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王天伦、唐友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及其余21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8日对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黎强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黎强有期徒刑20年和其余30名被告人所处刑罚的判决。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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