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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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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德明的香肠,总理怎么吃?
  罗军

  总理曾为农民工熊德明成功讨薪,熊德明念念不忘。今年春节前,熊德明精选了3块腊肉、15节香肠,总共12斤,从云阳县城邮局寄出,地址写着:“国务院办公厅 温家宝总理(收)”。

  很多人为之感动落泪。大家都希望温总理吃上这个“放心肉”、“感恩肉”、“淳朴肉”。

  我也希望总理吃上这个香肠腊肉。

  可是,我不由自主地去翻开各种“规定”。忽然发现,这12斤肉有可能让总理为难。从性质上划分,它们属于“以各种名义送的礼品”。12斤香肠腊肉,我们按20元一斤计算吧,共计240元,属于“价额不满1000元”类别。从温总理的角度讲,他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员”。所以,总理收到熊德明的香肠腊肉后怎么吃倒成了一个问题。

  按照《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总理首先要“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部门”。当然总理也可以不登记。因为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240元的礼品可以认为是“价值不大”。

  但是,如果认为熊德明这个香肠腊肉“价值不大”,那可能过不了“人民群众”这一关。方方面面的含义都显示出,这纯民间的礼品,贵重得无与伦比。再说,以总理的人品、身份、地位,他也一定会起带头作用、示范作用,别说240元,就是10元的礼品,他也会登记上交的。在他那个层次,不完全以钱来衡量,他想要做的是表率。

  1995年《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和处理办法》第三条也这样规定:“中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因各种原因未能谢绝的其他礼品,参照市场价格一次合计价值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含100元),必须登记;200元以上的(含200元),必须登记上交。一人一年之内收受礼品累计价值超过600元的,超过部分必须登记上交。”熊德明的香肠腊肉已经超过200元,温总理怎敢不上交?总理也为难啊!

  熊德明的香肠腊肉,总理到底怎么吃?第一种,不吃。登记,上交,什么都完了。但这又容易引起误会,说温总理看不起百姓的心意。有些人还会骂的。第二种,登记,然后就吃了。这也不好使,有些人还是会骂的,说不廉洁自律,带头收受礼品。还有,这将开一个危险的先例,因为全国人民想给总理送礼品的多了,如果从熊德明这里开了头,源源不断的礼品寄到国务院,那可能“礼品”就会变味。第三种,登记,交钱,把礼品当商品回购,然后和同事一起吃下它。这样做会受到广泛称赞,不过总理却要“被破费”了。温总理是个节俭的人,要是礼品来得太多,“被破费”确实可能成为一种负担。

  因此,大家还是少给温总理寄礼品的好。情在心里,爱在人间,总理与人民心连心。

  别怪我有意小题大作,谁叫他是总理呢?谁叫他是好总理呢?我们很多的“规定”,管不住贪官,管不住腐败,却能管住总理!

  (作者系广东省东莞市银行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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