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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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强的“灰色收入论”很现实很残酷
· 我们为什么
这么讨厌“被”
· “灰色收入”正成为逃避罪责的一个筐
· 难道毒奶粉只有用人体来“销毁”
· “被”字折射民生艰辛
· 周老虎翻供:照片事小,法治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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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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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虎翻供:照片事小,法治事大
  向法院提交申诉书,周正龙又要翻案了——近日,周正龙委托律师团向陕西省安康市中院提交了申诉书,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政法委递交了申诉信。申诉请求是要求法院撤销该刑事判决书,改判周正龙无罪。

  (2月7日《法制晚报》)

  周正龙此番正式提出申诉,一定经过了一番仔细的权衡考虑。要知道,在缓刑期内处事不慎,仍有被再次收监的可能。那么,究竟是怎样的利益动机让周正龙重新提出申诉?是不是背黑锅后的利益补偿不到位,在小平房变成二层小楼之后,周正龙还想增高到三层?对此,我们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周演员仍有向有关方面叫板的资本。

  有关周正龙申诉书的报道里,一个值得重视的情节是:周正龙当初两次在法庭上默认造假指控,是因为法官曾到看守所告诉他,如果承认虎照造假,就可以缓刑回家,否则,光私藏子弹同样可以判两三年实刑。倘若这一申诉内容属实,那么如此判决,难道不纯粹是为了应付舆论的一种“私下交易”,还有什么独立性与公正性可言?

  大家对周正龙案的持续关注,就是对正义与真相的孜孜以求和对法治理想的不懈追求。如果说虎照真假终究事小,法治正义绝对兹事体大,不可不严查以求真相。(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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