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十二五”期间国家不放开生二胎
· 美称奥巴马会见达赖
中方提出严正交涉
· 切实解决拖欠
农民工工资问题
· 朋友间传播淫秽信息
不算犯罪
· 紧急手术医院可代签同意书
· 父亲放弃治疗患重症女婴引发激辩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2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紧急手术医院可代签同意书
卫生部新规引发争议,不少市民有疑虑
  卫生部近日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其中“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的规定,引发了争议。昨天下午,多名被访市民认为这一规定存在两大担忧。医务界人士也指出,这一规定执行起来或有“两面不讨好”之嫌。

  家属不同意 手术也没戏?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姜海平指出,这次公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具争议的变化是:“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姜海平认为,在家属不在场、病人处于昏迷状态下,此规定有助于拯救病人的生命。

  广州老城区一三甲医院的医务科负责人表示,其实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都已有类似的规定,在医院平时的工作中也是这么做的。

  不过,对于类似北京重症孕妇因丈夫拒绝签手术同意书而死亡的案例,目前的规定并不能予以解决。姜海平指出,从理论上说,即使医院批准代签知情同意书,但在手术实施前,病人家属如果赶到医院,拒绝进行手术,医院还是得尊重家属的意见。

  医院:一旦出意外易被告

  “每年我们医院的医疗诉讼官司中,有十多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抢救中出现了医疗意外而产生的。可以说,这种情况下出现意外的,医院十有八九会被告上法庭。”受访的医务科科长表示,因为决定做手术的是医院,实施手术的也是医院,即使有了规范来规定程序,医院依然有风险。

  而当患者需要接受手术,其法定代理人在场但明确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时,也给医院的工作造成困扰:救还是不救?从人道主义出发,要救,但又有违规的风险。

  受访市民有疑虑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时,多数被访市民表示担忧。

  市民陆女士担忧,如果哪个医生有私心,滥用这个权力怎么办?怎么确定病人属于‘不做手术就不行’的危急情况?”

  对此,姜海平表示,紧急情况下代签知情同意书不是哪一个医生随便就能做的决定,而要通过严格的程序审批。

  患者赖先生说:“如果医院替病人做决定,结果手术失败怎么办?如果发现医生判断失误,手术根本不该做,怎么办?”

  对此,姜海平认为,这要分两种情况。对于病人病情必须进行手术,但手术失败的情况,“任何医疗行为本身都存在风险,不应该属于医疗事故。”

  对于属于医生判断错误、本不该做的手术,姜海平认为,不管手术是不是“被签字”,都可纳入医疗事故的范畴。

  据《广州日报》

  相关新闻

  二级医院将

  实施预约挂号

  昨天,卫生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将公立三级医院实行的预约挂号措施稳步向二级医院扩展,探索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门诊24小时挂号和预约服务。

  此外,今年卫生部将对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实行网上直报。综合《京华时报》报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