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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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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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房子被老爸偷卖给“后妈”
  一对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子的产权给尚未成年的儿子,可是父亲却在生前将儿子的房子悄悄卖给了儿子的“后妈”。长辈们出来交涉,要求“后妈”签字承认房子是儿子的,不料这位“后妈”刚签了字,回头就把房子卖给别人了。为了维权,这位尚未成年的儿子不得不连打两场官司。

  老子把儿子房子给卖了

  小华的父母张鹏和焦丽是2002年经过法院调解离婚的。父母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小华由父亲抚养,家中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小华所有。但因为小华未成年,房子就还一直挂在父亲名下。之后,小华就在这套房子里与父亲一同生活。

  张鹏离异之后,结识了中年女子王月萍。小华说,王月萍始终没有与父亲结婚,但两人关系非常密切,就像是家人一样。

  去年7月的一天,张鹏因病去世。小华的母亲焦丽放心不下,便过来看望儿子,却意外得知原本要过户到小华名下的房子早在2007年就被张鹏以33.5万元的价格过户给了王月萍!

  焦丽非常生气:“当初离婚时说好房子是给儿子的,怎么能偷偷卖给其他人呢!”焦丽觉得,王月萍既然已经与张鹏生活过,那么对这套房子的真正归属是心里明知的,她还要买房就有些“不地道”。

  不久,小华的长辈们得知了此事,他们一起出面找到王月萍交涉,他们为此达成了一份“备忘”。在这份协议中王月萍承诺:当小华结婚时将这套房子过户到小华名下,王月萍和小华共同居住,小华的监护和教育由王月萍承担,有关小华的经济事务都由王月萍统一处理负担。

  焦丽以为,既然王月萍签下了承诺,儿子的这套房子应该是保住了。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协议签订后不久,王月萍将这套房子挂出去卖掉了!

  焦丽愤怒不已,她立马替小华将王月萍告上了玄武区法院。

  为夺房子状告“后妈”

  “我跟张鹏关系是比较密切,但不是同居关系,我有自己的丈夫。”王月萍在法庭上解释说,“只是为了方便做生意,我偶尔到张鹏家住。”

  可是小华却出示了父亲墓碑的照片。照片显示,王月萍的名字与张鹏并列,以夫妻相称。面对这份证据,王月萍顿时无话可说。

  不过王月萍表示,当时张鹏将房子卖给自己时,自己并不知道之前的约定。后来自己将房子卖掉,是因为自己生意做得不好,缺钱才不得不急忙卖掉的。“直到这次小华来起诉,我才知道他们之前有过房子归小华所有的约定。现在房子已经卖掉了,我也没办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鹏与焦丽之间的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子归小华所有,这份协议合法有效。张鹏作为小华的监护人,在明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子转让给王月萍,侵害了小华的合法财产权。

  王月萍在张鹏生前与他关系密切,并且在张鹏去世后与小华的家人签订了“备忘”,承诺将在小华结婚时将房子过户到小华名下,不要求小华支付房款,只保留共同居住权的方式,表明她知道这套房子的真实权利状况。但王月萍却在没有征得小华的另一个法定监护人焦丽同意的情况下,与张鹏签订协议购买房屋,侵害了小华的财产权。

  法院近日判决,张鹏生前与王月萍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目前,拿到这份判决的小华,又将目前房子的房主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王月萍与这位新房主签订的买卖协议无效,如果胜诉,他才能拿回这套早该属于他的房子。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宣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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