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盛装饰城地块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10)第004号
拆迁范围:建邺区:江东门北街4号(以上门牌均含附号,具体拆迁范围以地字第320105200911229号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为准)。
拆迁期限:2010-02-18至2010-05-17
如有对本行政许可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拆迁人联系电话:13951797098;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建邺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1601908;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张宝林;拆迁评估单位: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事务所;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6872233-821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