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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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获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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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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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族伪证案二审吴淑珍获刑9个月
  据新华社台北2月3日电(记者 刘刚 徐群)台湾高等法院3日二审宣判陈水扁家族伪证案,陈水扁夫人吴淑珍被判刑9个月,儿子陈致中和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均被判刑3个月,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则被判刑8个月,5人刑期均较一审时为短。

  台湾检方侦办陈水扁弊案时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等人的私人消费发票核销公务费,吴淑珍被控教唆子女向检方作伪证。陈敏薰则是因为庭审证词明显与侦查笔录不符被控作伪证。该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去年9月1日作出判决,吴淑珍被判有期徒刑1年,陈致中、陈幸妤和赵建铭均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陈敏薰被判刑1年半,并且均未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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