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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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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教师不得兼搞学科辅导
  快报讯(记者 谢静娴)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昨天,江苏省教育厅特别发文,对中小学寒假安排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省中小学寒假的假期为21天,开学前一天为学生报到日。寒假期间,所有中小学均不安排返校;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也不得安排或组织与学科相关的冬令营等学生活动。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都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

  他特别强调,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每题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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