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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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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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容留卖淫女 简陋浴室生意火
  浴室虽然简陋生意却异常红火,经群众举报、警方突击检查后才发现,原来浴室容留了十多名卖淫女。2月3日,苏州市相城区法院以容留卖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7年8月份,被告人徐某承包了一个旧浴室,由于资金紧张无力装修,浴室设施陈旧、简陋,又地处偏僻,所以开张后生意一直不景气。到了2008年12月份,陆续有数名年轻女子经常出现,并在浴室客人休息室里从事卖淫活动。没多久,浴室的生意竟渐渐有了起色,回头客越来越多,营业额大幅提升。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不但没有阻止,还与卖淫女们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浴室在她们“工作”期间为她们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她们则每天向浴室缴纳一定的场地使用费。

  此后,浴室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卖淫女也越聚越多,最多时达到十多名,卖淫活动也更加猖獗。2009年6月的一天下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经周密策划,一举端掉了这个卖淫窝点,现场抓获正从事肉体交易的卖淫女、嫖客共20余名。徐某也在当天被警方抓获,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在其经营的浴室内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陈泓江 黄弈亭 李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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