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嫌犯动机流传4个版本
· 闹市血案
丈夫手刃妻子后自杀
· 农家女负债四上《星光大道》
· 倒楼案6被告
或判3至7年刑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2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倒楼案6被告或判3至7年刑
  昨天上午,“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在上海闵行区法院接续开庭,经过一上午的质证和辩论,到昨天13时,本案庭审部分结束,合议庭将择日宣判。记者了解到,6名被告人虽然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自身责任有些互相推诿,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梅都公司“莲花河畔景苑”项目负责人秦永林的律师表示首先替建设方撇清责任。他说,工程进入到施工阶段,整个工程就应该由施工方和监理方来负责,建设方在这个时候退到次要的作用,对工程仅仅是行政管理而已。

  秦永林的律师认为:由于建设方承担的责任是次要的,即使是需要建设方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也应该是建设方的法定责任人张志琴。

  张耀杰则强调了在事故发生后,他积极配合政府处理事故现场。当时事故现场有600多名民工,他第一时间转移民工,并在两天内垫付200多万结清了民工的工资,避免造成群体事件。夏建刚表示自己“只是个打工的”,多是按上级指令行事,但他也承认确有疏忽。陆卫英坚持称自己不是“莲花河畔景苑”二标段的项目经理;张耀雄称只是挖土项目的“介绍人”,实施野蛮施工的不是他;工程原总监理乔磊说自己从来没有开具地下车库的挖土开工令,事后碍于张志琴的强硬才没有坚持原则。

  因为6名被告人在事件发生后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案件,均有自首情节,所以检察机关表示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并提请合议庭对他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期。据悉,本案最快可在春节前一审宣判。

  据《天天新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