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市24.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再次调高养老金,凡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都将受益于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在春节前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通知精神,这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对象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水平按照不低于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确定,同时对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市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65元,高于全省调整后的平均水平。
刘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