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主凶被执行死刑
昨日,因抢劫杀害湖北襄樊市襄阳区药监局原局长刘某,凶犯马向阳被襄樊市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马向阳家住襄樊市人民路,他曾因盗窃、销赃两次被判有期徒刑。2006年底,马向阳到襄阳区药监局家属院李某家玩时看到,时任该局局长的刘某开着一辆丰田牌轿车,他便向李某打听刘某家庭经济状况及所住楼层,之后,马向阳又多次来李某家,意欲到刘某家行窃。
2007年1月23日凌晨,马向阳携匕首、扳手顺下水管道爬至刘家窗外,他用扳手将防护网撬开翻入室内。刘某发现后进行阻止,马向阳遂持匕首朝刘某身上连刺数刀,又用匕首威逼刘妻,抢走人民币5000元、港币520元、纪念币200元及手机,刘某后因心脏破裂死亡。
同年3月17日,马向阳被追捕民警抓获。2008年6月,襄樊市中院一审判决:马向阳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7万余元。
据《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