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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不缺钱,姐就想报复
· 蜗居楼梯洞,七旬翁求赡养
· 养不教,父之过 儿子打老爸,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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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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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吃喝玩乐不养家 年老时,儿子女儿不养他
蜗居楼梯洞,七旬翁求赡养
  蔡老汉有四个子女,本来可以安享天年,可眼下却一个人蜗居在巴掌大的楼梯洞里,靠几百元的低保维持生活。无奈的蔡老汉决定申请法律援助。可律师辗转找了一个月,也未见到其四子女。直到开庭时,四人终于现身,揭开“不赡养”的谜底……

  说一句话都要喘半天气,73岁的蔡老汉拖着虚弱的身体走进玄武区法援中心,诉说自己的遭遇。老人膝下有一子三女,他5年前和老伴离婚后便一人独居,全靠不到600元的低保和租房补贴过活。蔡老汉凄凉地说,每个月除了上小女儿家领100元钱外,几年来其他三个子女根本就没过问过自己。而自从几年前老房子拆迁后,他只能借住在朋友所住小区的楼梯“肚”下。法律援助中心为蔡老汉指派了律师杨季南。原本,杨季南打算先行调解,不料寻找多日,竟联系不上一个子女。

  直到近期开庭时,蔡老汉的前妻及四个子女才终于现身,并揭开谜底:“因为他年轻时根本就没尽一个做父亲的义务!”大儿子称,当年父亲经常在外风流,只有母亲含辛茹苦地干活养活他们四个孩子。为了多赚些钱,母亲还要跑到采石场去拉石头。即使如此,父亲竟然还把母亲赚的血汗钱拿去哄别的女人。

  此外大女儿表示,2004年,父亲蔡老汉与母亲所住的房子拆迁,当时所得十几万元的拆迁款随后都被父亲挥霍完。“这样的父亲不要也罢!”不过,不管蔡老汉年轻时如何作为,其子女还是要尽赡养的义务,在法院的调解下,最后还是判决每人每月支付其100元的生活费。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玄援 快报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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