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找“房改办”就行了
以往南京市民要申请保障性住房,都必须先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提出申请”。今天起,南京市房改办作出调整,对于符合新住房保障标准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直接到所在区房改办或市房改办申领表格登记”。具体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为:1,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相关详情见快报1月30日B4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