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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和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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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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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市民告了业委会和街道办
  一脚陷进窨井,缝了6针

  受伤市民告了

  业委会和街道办

  快报讯(通讯员 志法 记者 马乐乐)在三元巷一个老小区里女子一条腿不慎陷入了破损的窨井盖中,导致腿部严重划伤。可就在她寻找窨井盖的管理者时,却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因为找了很久怎么也找不到它的管理者。

  日前,为了弄清楚这事,她将小区的业委会和事发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告上了法院。

  去年7月6日下午,市民耿女士在三元巷18号小区的一户人家打完麻将,下楼到车棚里取助力车,准备回家。可就在她拿车时出了意外。“我把车从里面往外推时,脚突然碰到个东西,然后一脚踩空,人就坐到地上了,当时疼得眼泪都流下来了。”耿女士说,她发现自己正好踩到了一个窨井盖上,这个窨井盖是缺损的,残缺部分用一块木板盖着,而她正巧踢开了木板,一脚踩了进去。

  腿拔出来的时候,她吓坏了。“那天我穿的是裙子,结果窨井里面有个钢筋,腿上顿时鲜血直流。”她被人送往医院缝了6针,至今腿上还有长长的伤痕。“以后我都不能穿裙子了,气人的是窨井盖既然坏了,为什么不修,而是只用了木板来挡?”耿女士表示不能理解。

  伤口拆线之后,她再次来到小区里,发现那块木板已经被一根倒插的扫把代替。“又过了一阵子,才换了一个新的窨井盖。”她认为,这说明应当有人负责这件事。

  几番找下来,她感到困惑。原来,三元巷18号只有一幢楼,这个仅有一幢楼的老小区名叫三元公寓,而这个小区是没有物业的。

  找来找去,她找到了市民黄某,而她也说不清黄某是做什么的。“我后来听说,居委会给小区找了几个帮忙清洁和管理的工人,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他们工人的报酬都是从这些业主那收取的,黄某的职责就是代为收费。”

  耿女士与黄某到派出所调解过三次,但没有一次成功。一气之下,耿女士把三元公寓业主委员会和南京市白下区朝天宫办事处告上了白下区法院。

  “既然没有物业,那业委会就是代为管理的组织。办事处作为这一块的管理者,也有责任。”1月27日上午开庭时,她解释道。

  业委会根本没有派人来应诉,而办事处的代理人表示,窨井盖的管理实在与办事处的职责靠不上边,告办事处肯定告错了。他还说,耿女士受伤主要原因在于自己的过失,很难怪上别人。

  耿女士也承认自己有相当大的责任,她在庭后说,窨井盖放在那里不可能没人管,肯定是有人在躲藏,她将业委会和朝天宫办事处列为被告,希望通过这两个被告,找到真正该为此负责的人。“哪怕赔个一两百元也行,我就是想知道谁负责这件事情。”

  对于耿女士的遇到的事情,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明文说:“老小区的窨井盖经常惹事,但的确很难找到负责者。”张律师解释说,市区主次干道路面的窨井盖的管理者是市政部分,但小区内的窨井盖,是开发商所建。在小区交付使用后,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如果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仍然应当由开发商负责维护,当然这个维护的保修期并不长。“对于目前诸多的老小区来说,既过了保修期,又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窨井盖实际上也就没有了主人,目前这方面的管理和由此带来的法律问题,仍然是个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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