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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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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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50天罚款970万
云南政协委员提案质疑昆明交警执法以“罚”代“法”
  昨天,国内各大论坛出现的《昆明交警50天罚款970万 委员要求公开收支》的帖子,引来众多网友关注。帖子是新闻媒体根据政协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委员王中的提案内容采写的。

  针对此帖,一名网友说:“昆明交警这样干,谁敢来云南投资?谁敢来云南旅游?昆明为什么变成了“堵城”?网友“昆明老刘”则对数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作为云南政协委员,他在提案中说的‘50天时间内罚款970多万’的数据从哪里来的?有没有到昆明市交警支队核对?”

  网络热帖:

  昆明交警50天罚款970万

  《昆明交警50天罚款970万委员要求公开收支》的帖子,出现在新浪、搜狐、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上。

  网帖多是转载华西都市报1月27日刊登的一篇《昆明交警50天罚款970万委员要求公开收支》新闻稿件——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王中、李云寿等委员引用昆明本地媒体去年11月24日报道的《昆明交警六大队真牛》稿件,披露昆明交警从2009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共罚款了970多万元的数据。质疑昆明交警执法以“罚”代“法”。照此推算,昆明市交警支队一年的罚款金额以十亿计,这些巨额罚金都到哪里去了?有关部门应给公众一个交代。

  “昆明交警这样干,谁敢来云南投资?谁敢来云南旅游?昆明为什么变成了“堵城”?一名网友2009年7月22日在云之南社区发帖称,从2003年10月到2006年4月,他开着外地牌照车在昆明被罚款了15次。

  “作为云南政协委员,他在提案中说的‘50天时间内罚款970多万’的数据从哪里来的?有没有到昆明市交警支队核对?”网友“昆明老刘”则对云南省政协委员王中提案数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网友爆潜规则:

  完成指标任务有奖励

  “交警大队每年都有罚款指标,每个交警超额完成指标任务的部分,将按30%的比例返还给他作奖金。”昨天,九江论坛中则贴出《昆明交警50天罚款970万被辞退交警揭罚款内幕》的文章。

  楼主“彼岸”称,一名被辞退的交警所在的中队,2003年的全年罚款指标是645万元,到2008年时已翻了一倍达1360万。但完成任务反而比2003年轻松,因为车辆数量增多,罚款金额也从50元涨到100元。超额完成任务奖励30%,完不成任务就会被扣工资,如果超额完成任务10万元,就有3万元奖金。因此,值勤交警平均一天开出2000元的罚单都很平常,但要超额完成任务则还需要遵守“潜规则”。

  彼岸在帖文中介绍,“找线人报信、用协勤充当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的拖车”都是交警创收的手段。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开车去某单位办事情,车停了不过几分钟,出来就见车被交警贴了罚单,而且连警车都没有见着。这就是附近的清洁工或者保安充当线人在给交警报信,只要交警成功开出一张罚单,线人就能获得5元佣金。一旦有车停靠在不能停车的地方,该区域附近的线人就马上给交警打电话,一溜烟的功夫就过来把罚单贴上。

  为了提高效率,交警在赶往停车地方的时间里,通过电话将违章车辆的车牌颜色、车牌号都在罚单上填好,到了之后马上拍照,贴单。这个过程一气呵成,只要在车主将车开走前哪怕5秒钟贴上,罚单都是有效的。

  政协委员:

  本意想解决以罚代法

  “此提案想法由来已久,只不过是新闻报道刊出的数据成为最有力佐证。”对于网友昆明老刘质疑50天罚款970万的真实性,王中说自己不上网,数据是引用媒体报道。但司机违法和交警执法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体,目前,以“罚”代“法”的现象十分突出,交警罚款已成为广大车主的家常便饭是不争的事实。

  “我的责任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然后讨论解决。”

  据《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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