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个体工商户和小型企业来说,想贷款发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昨天,记者从昆山市政府获悉,从本月起至2012年底,昆山实施城乡居民创业小额贷款办法,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对创业小额贷款的需求。
该《办法》将贷款对象分为初创型、成长型和种植养殖业户等类别。其中,成长型企业最高可贷50万元,政府还将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
“初创型”按期还贷可续贷两次
“初创型”是指在近3年内初始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或注册资本低于50万元的工商企业。贷款对象须具备昆山本地户籍居民,诚实经营、讲信誉,项目符合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
《办法》对“4050”大龄人员、失地农民、实施帮扶的困难户、有劳动能力的“四残”人员以及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在申请小额贷款时优先考虑。
“初创型”贷款对象的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1万~5万元,最高额度10万元。按期或提前还贷后需续贷的,一般情况可续贷两次。贷款户提交贷款申请表,办理担保和贷款手续,由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在10天内发放贷款。
获得小额贷款后,贷款对象还能得到息费奖补。根据规定,昆山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按年1.5%向贷款人收取贷款担保业务费,到年底经市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核实后,市财政给予年1%补贴。农村商业银行按当年银行基准利率向贷款人收取利息,到年底经市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核实后,市、区镇两级财政对到期还贷付息后的小额贷款对象给予利息额各50%奖补。
“成长型”最高贷50万元,期限1年
“成长型”适用对象和条件是,2004年以后创办,经营规模逐年增长的工商企业。须具备本地户籍居民,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且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经营正常、发展健康、有经济效益,已经得到创业小额贷款扶持、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
记者了解到,昆山对“成长型”贷款对象的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20万元,最高额度可放宽到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成长型”创业小额贷款的申报、初审、会办由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实行联办负责制。
在扶持政策方面,昆山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按年1.5%向贷款人收取贷款担保业务费,在当年12月底前由市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在“成长型”创业对象认定范围内核实后,市财政给予年1%补贴。市农村商业银行按银行基准利率向贷款人收取利息,在当年12月底前由市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在“成长型”创业对象认定范围内核实后,财政给予农村商业银行成长型创业对象贷款利息总额10%的补贴(包含省对农民创业贷款的奖励),其中,市、区镇各承担50%。此外,经核实逾期还贷的,其1%担保业务费和年利率10%的利息补差由创业对象自行负担。
种植户贴息奖补最高按贷款额10万算
此类贷款对象也须具有昆山本地户籍,且必须与村签订并履行种植养殖业承包合同或协议。
种植养殖业创业贷款,仍按农商行原渠道、程序及额度进行贷款。每年9月底由各区镇富民强村办公室核实后报市富民强村办公室备案。经区镇富民强村办公室核实并报市富民强村办公室后,市、区镇两级财政按当年银行基准利率利息额给予各50%奖补,但贴息奖补最高按贷款额10万元计。10万元以上的贷款参照“成长型”企业标准执行。 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