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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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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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导师”可入校自选带徒弟
  “高级技师将受聘于技工院校,并自由挑选培养对象!”昨天,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关于技工院校建立“企业导师制”试行意见的通知》近日公布,苏州由此在全国首创了“企业导师制”的新型技工培养模式。

  “企业导师制”是指学校聘请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管理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或技术专家,与经验不足但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建立支持性、指导性关系,即建立“1+N”支持模式。

  据苏州市人保局职业培训处处长刘瑜介绍,与以技工院校邀请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来校授课不同。“企业导师制”带有分散化和非正式化的特点,学校与相关企业协商后聘请企业的高级技术人才为导师。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并不局限于来校讲课,而是利用业余时间,与学生共同完成课题,或是带领学生前往企业参观实践等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技能和素质,从而弥补了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存在的实践经验不足、企业环境不熟等缺失。同时,在具体招生上,学校给予了导师极高的自由度,导师可以在满足相应要求的学生中任意挑选“徒弟”。《通知》规定,每位导师最多能选择6名学生,从而保证了培训质量。何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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